白云區京溪麒麟路64號201房
4756.00 元/月/總面積
264.2298 ㎡
2025-02-28
6 年
商業,辦公,其他
醫療衛生相關用途
首年每月租金為人民幣4756元,并從第2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3%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自2025-02-28至2025-03-13)
房產
廣州白云 (略)
(一)意向承租方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項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況的意向承租方參加:
1、聯合體;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以中國執行 (略) 公布的信息為主);
3、與出租方及出租方委托的物業管理方存在經濟糾紛或訴訟的單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單為準);
4、在租賃出租方其他物業期間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經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單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單為準)。
(三)本項目不接受出租方名下住宅物業的現承租方參加(不含現住宅物業的承租方,最終以出租方確認為準)。
(一)出租方對租賃標的物按照現有質量、證載用途和現狀出租,承租方認可并承諾按上述狀況予以承租。
(二)租賃期限為1-6年,無免租期。
(三)承租 (略) 公示10日后接受承租方報名并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及《住宅物業租賃合同》(合同模板詳見附件材料)(以下稱《租賃合同》)。
(四)租金按一個月為一期進行結算,第一期租金在簽訂《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以后須于每期期初10日內支付當期租金。租金按1年為一期計算遞增,每期在上一期租金基礎上遞增 3%,按此遞增率計算遞增直至租賃期滿。
(五)承租方須在簽訂《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繳納金額相當于首年2個月租金合計成交價格的履約保證金。
(六)出租面積按此出租面積,若實測面積與出租面積存在差異的,成交價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調整。
(七)租賃標的物按現狀和證載用途進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業現狀及瑕疵,不得將租賃標的物用作非居住用途使用,不得安排人員在廚房、衛生間、陽臺居住。承租方需自行協調好周邊鄰里關系。
(八)在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將物業轉租、分租、出借。
(九)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租賃合同的起始日期,以雙方辦理現場移交手續之日起開始計算,如因原承租方拒絕交回租賃標的物或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移交租賃標的物的,出租方有權相應延遲移交時間,但承租年限不變,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責任。
(十)如出租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達60日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均可選擇解除本次租賃行為,承租方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租金無息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追究有關法律和經濟責任。如承租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拒絕接收租賃標的物的,出租方可單方解除本次租賃行為,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租金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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