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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名稱:汾泉河(X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第三方測量項目
二、項目編號:FGGJ-GC ##
三、首次公告時間:2018年#月#日
四、更正內容:
1.原招標文件第14頁 “ 3.5.1 (2) 資質證書和計量認證證書 ”
現更正為 “3.5.1 (2) 資質證書”
2. 原招標文件第23、24頁 綜合評審表
現更正為
綜合評審表(100分)
序號 |
評分要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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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標報價(30分) |
30 |
1、投標報價上限為: ## .00元 ,大于或等于投標報價上限的,否決其投標。 2、評略有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有效投標報價:通過資格和符合性審查的投標報價)。 3、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相等得滿分30分,按每高1%扣1略扣分,扣完為止,投標人報價得分為30-100*(有效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按每低1%扣0.5略扣分,扣完為止,投標人報價得分為30-50*(評標基準價-有效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得分保留兩位小數) |
|
二 |
企業榮譽(10分) |
10 |
1、投標人獲得過連續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得2分;投標人獲得連續5年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得4分; 2、投標人獲得省級或以上交通運輸誠信示范企業(或誠信單位)得3分; 3、自2010年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投標人測量工略級及以上獎勵的,每項得3分,最高得3分。 注:上述評分項須提供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才能得分,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時間以證書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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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測量業績(25分) |
25 |
2018年#月#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每提供1項內河航道測量業績得5分,最多得25分; 注:以上業績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
|
四 |
項目管理人員的資歷、能力(25分) |
25 |
1、項目負責人同時具備測量高級工程師及國家注冊測繪師執業資格的,得15分; 2、技術負責人具有測量類工程師及國家注冊測繪師資格的,得10分; 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上述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注冊測繪師、獲獎證略保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技術負責人須提供職稱證書、資格證略保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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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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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方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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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方法 |
5 |
需有詳盡的測量方法,略橫向比較,好得5-3分,一般得3-1分,差得1-0分。 |
測量質量保證措施 |
3 |
略橫向比較,好得3-2分,一般得2-1分,差不得分。 |
||
測量安全保證措施 |
2 |
略橫向比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
合 計 |
100 |
3.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X略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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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