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
為鼓勵企業積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有效降低收匯風險,提高出口企業風險管控能力,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印發〈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2〕3號)、《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3〕29號)、《 (略) 商務廳 (略) 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出口信用保險支持政策的通知》(豫商財〔2022〕18號)、《 (略) 商務廳、 (略) 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豫商貿〔2023〕 14號)等文件,現就做好202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專項項目資金的企業(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一) (略) (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有進出口經營權和企業海關編碼。
(三)申報專項資金的企業以真實發生且已經完成的經濟業務為基礎申報資金支持,并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
(四)以個人名義和現金方式支付相關費用的項目不予支持。
二、支持重點、標準及應提交的申報材料
(一)支持重點和標準
按照《 (略) 商務廳 (略) 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出口信用保險支持政策的通知》(豫商財〔2022〕18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申報材料
1.保險機構申報項目資金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單位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
(2)填報對外貿易項目資金申請表(附件1)、小微外貿企業統保平臺費用明細表(附件2)、中小外貿企業統保平臺費用明細表(附件3)。
(3)保險機構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和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書的復印件。
(4)經項目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承諾書(附件4)。
(5)被保險人投保單(新簽企業適用)、出口信用保險單或續轉批單附件復印件。其中通過“單一窗口”投保的,只需提供被保險人的出口信用保險單或續轉批單附件復印件。
(6)保險機構開具的保險費發票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須清晰可查)。
保險機構在出具小微企業政府統保保單前,須確定是投保企業唯一承保機構;已參加小微企業政府統保的企業須在現有保單到期后,才能轉投其他保險機構。對企業重復投保的保單,保險機構、企業均不能享受財政資金支持;同一時間段重復在2家或以上保險機構投保的企業,列入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3年 (略) 級財政補助資金。
2.出口企業申報項目資金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單位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
(2)對外貿易項目資金申請表(附件1)。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未換證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4)經項目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承諾書(附件4)。
(5)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報明細表(附件5)。
(6)出口信用保險單或續轉批單、保險費通知書及附件的復印件。
(7)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開具的保險費發票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須清晰可查)。
(8)投保企業支付出口信用保險費用的銀行付款憑證、記賬憑證等復印件。
(9)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每月或季度出具的保費核算通知書(預存保費形式)。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各財政直管縣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項目申報并初審,審核匯總后聯 (略) 商務局、市財政局(財政直管縣負責對項目獨立評審,市商務局不再評審);各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項目申報工作, (略) 商務局。市商務局、 (略) 轄區內項目組織統一評審,同時匯總各財政直管縣項目后聯 (略) 商務廳、省財政廳。省 (略) 財政廳對聯合上報的項目按規定進行審核,省財政廳按照《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與市縣財政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2021〕28號)有關要求,將項目資金直接下達到各地。
(二)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8日,材料中的幣種按2023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匯率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并保留兩位小數。
(三)申報材料應統一為A4紙,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材料封面要注明申報項目類型和名稱(附件6),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材料須參照申報通知要求的材料順序編制目錄,目錄頁碼和卷內文件頁碼要對應一致。
(四)對外貿易項目資金申報表、出口信保項目申報明細表、出口信用保險項目承諾書等應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各申報企業應嚴格按照要求,認真準備并及時報送項目申報材料,具體申報事宜可提前咨詢各縣區商務部門。因企業申報材料缺項、錯項或復印不清,導致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不通過的項目,不予支持。
四、項目組織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支持方向和范圍,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完成。
(二)各縣區商務、財政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要認真核對相關資料原件,確保申報材料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對初審通過、符合支持條件的項目,填報“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匯總表”(附件7)并聯合行文上報。聯合行文內容包括項目組織申報情況、審核情況、申報材料與其原件一致性情況等。
(三)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對上報項目須作出承諾,對項目審核匯總后填報《 (略) 商務促進資金項目管理承諾書(市縣版)》(附件8),隨項目材 (略) 商務局。
(四)各縣區商務、財政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政策宣傳及解讀;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指派專人負責,當好企業服務專員,精準對接本轄區外貿企業,將惠企政策及時、準確傳達到相關企業,并及時為企業答疑解惑。各縣區聯系人信息(附件9)應隨通知一并傳達到企業。
(五)各縣區商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項目管理,強化資金監督;嚴格財經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或變相套取項目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要認真做好材料報送工作,將商務和財政部門的聯合行文、項目匯總表及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四份) (略) 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聯合行文掃描件、項目匯總表word文檔同時發至郵箱:*@*26.com。
附件: 1.對外貿易項目資金申請表
2.小微企業政府統保平臺費用明細表
3.300-600萬美元中小外貿企業出口信保費用明細表
4.出口信用保險項目承諾書
5.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報明細表
6.申報材料封面模板
7.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匯總表=
8. (略) 商務促進資金項目管理承諾書(市縣版)
9.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報聯系人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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