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金額*,截止時間2024-05-20 17:00:00,按系統提示繳納。 一、保證內容: 保證金作為意向受讓方承諾按照交易規(guī)則參與競價并在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后按公告約定履約的擔保,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繳納交易保證金(未繳納或者未全部繳納保證金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即視為意向受讓方與交易所及轉讓方之間擔保合同成立并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保證金不予退還,且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或終止交易、終結該項目,另行處置標的: 1.被確認受讓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或均未報價的; 2.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交易價款及交易費用的; 3.未按公告約定時間將紙質報名資料遞交新疆產權交易所的; 4.未按照公告約定完成資產交接、拆除工作及現場清理的; 5.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的; 6.最高報價者經審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意向受讓方存在相互串通或其他擾亂競價秩序情形的; 8.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新疆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二、處置方法: 1.最終受讓方按約定繳納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費用后,最終受讓方所交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 2.出現”保證內容“中任一情形的,意向受讓方同意并授權新疆產權交易所從保證金中扣除受讓方應繳納的交易費用,并將剩余保證金按照轉讓方的要求劃付至指定賬戶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剩余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 3.無“保證內容”中任何行為的其他意向受讓方,其交易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新疆產權交易所無息原渠道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