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字〔2024〕31號
關于包河區BH202310地塊代建公園綠地項目立項的復函
(略) 包河區農林水務局:
報來《關于申請包河區BH*地塊代建公園綠地項目立項的函》及附件收悉。經研究,現予以函復。
一、 原則同意包河區BH*地塊代建公園綠地項目立項。
二、本項 (略) 包 (略) (在建)與花園大道交叉口東北角地塊外圍(東、西、南三側)沿線,總占地約15.35畝,其中東、西側占地4.74畝,南側占地10.61畝(具體面積以自規局核定準),主要建設內容:對東、西兩側新建公廁、園林綠化及附屬景觀工程,對南側現有綠地進行提升。
三、總投資約416.*元,所需資金由 (略) 代建支付。
四、 (略) 包河區農林水務局作為項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實加強項目管理。
五、該批復文件有效期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應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我委申請延期的,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請據此進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規定程序辦理自規、環保、水土保持、信息化論證等相關審批手續,并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擇優確定設計單位,并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優化建設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價,待初步設計編制完成后報我委審批。
本項目編碼:2403-*-04-01-*
(略) 包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14日
(略) 包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1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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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