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旗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涉企行政檢查問題線索,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投訴舉報線索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投訴舉報范圍
(一)沒有法定資格的主體實施行政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的議事協調機構、委托檢驗檢測機構、中介機構等組織實施行政檢查;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等。
(二)高頻次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重復檢查、多頭檢查、刻意制造檢查機會頻繁入企開展現場檢查;無法定依據將入企檢查作為行政許可、行政給付等行政行為前提條件;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變相檢查等。
(三)行政檢查標準、程序不規范的問題。主要包括:未出示執法證件或以其他證件代替執法證件實施行政檢查;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少于法定人數;入企檢查未制作現場檢查筆錄;行政檢查結束后,不及時告知企業檢查結果;過罰不相當等。
(四)違規開展專項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不符合客觀需要、不符合法定程序隨意開展專項檢查;檢查方式簡單粗暴、運動式檢查、“一刀切”檢查、檢查時間過長范圍過大等。
(五)逐利檢查、任性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檢查主體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活動;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或由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刻意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略) 罰企業,亂扣押、亂查封、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下達檢查指標,將考核考評、預算項目績效與檢查頻次、罰款數額掛鉤等。
(六)行政執法部門在對企業執法(檢查)過程中“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小過重罰”的問題。
(七)行政執法部門 (略) 罰依據適用不準確的問題;自由裁量權濫用的問題;證據收集不規范、處罰程序履行不到位的問題;過度執法、粗暴執法的問題;對企業趨利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違規異地執法的問題。
(八)行政執法部門濫用財產性強制措施,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的問題。
(九)行政執法部門違法制發涉企規范性文件的問題。
三、線索受理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476-*(接聽時間為工作日工作時間)
電子郵箱:*@*26.com
四、注意事項
(一)受理范圍主要為涉企行政檢查相關問題線索,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問題,請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提出。
(二)舉報線索時應注明舉報人的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反饋投訴結果,切實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
(三)線索舉報人應客觀準確反映問題,不得虛構問題線索和夸大事實進行惡意舉報。
巴林 (略)
2025年3月24日
為進一步規范我旗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涉企行政檢查問題線索,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投訴舉報線索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投訴舉報范圍
(一)沒有法定資格的主體實施行政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的議事協調機構、委托檢驗檢測機構、中介機構等組織實施行政檢查;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等。
(二)高頻次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重復檢查、多頭檢查、刻意制造檢查機會頻繁入企開展現場檢查;無法定依據將入企檢查作為行政許可、行政給付等行政行為前提條件;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變相檢查等。
(三)行政檢查標準、程序不規范的問題。主要包括:未出示執法證件或以其他證件代替執法證件實施行政檢查;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少于法定人數;入企檢查未制作現場檢查筆錄;行政檢查結束后,不及時告知企業檢查結果;過罰不相當等。
(四)違規開展專項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不符合客觀需要、不符合法定程序隨意開展專項檢查;檢查方式簡單粗暴、運動式檢查、“一刀切”檢查、檢查時間過長范圍過大等。
(五)逐利檢查、任性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檢查主體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活動;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或由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刻意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略) 罰企業,亂扣押、亂查封、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下達檢查指標,將考核考評、預算項目績效與檢查頻次、罰款數額掛鉤等。
(六)行政執法部門在對企業執法(檢查)過程中“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小過重罰”的問題。
(七)行政執法部門 (略) 罰依據適用不準確的問題;自由裁量權濫用的問題;證據收集不規范、處罰程序履行不到位的問題;過度執法、粗暴執法的問題;對企業趨利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違規異地執法的問題。
(八)行政執法部門濫用財產性強制措施,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的問題。
(九)行政執法部門違法制發涉企規范性文件的問題。
三、線索受理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476-*(接聽時間為工作日工作時間)
電子郵箱:*@*26.com
四、注意事項
(一)受理范圍主要為涉企行政檢查相關問題線索,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問題,請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提出。
(二)舉報線索時應注明舉報人的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反饋投訴結果,切實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
(三)線索舉報人應客觀準確反映問題,不得虛構問題線索和夸大事實進行惡意舉報。
巴林 (略)
2025年3月24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