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的名稱、位置、目的
項目名稱:平和縣前嶺小學項目
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五寨鄉前嶺村(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教育用地),為政府組織實施的教育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擬征收土地地類調整情況
擬征收五寨鄉前嶺村集體土地0.3968公頃,按照《 (略) 辦公廳關于以“三調”成果為基礎做好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地類認定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 (略) ),地類發生變化,原報批土地地類、面積由“水田0.1026公頃、其他農用地0.0079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2863公頃”調整為:“水田0.1026公頃、果園0.012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2819公頃”。
本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0天,其他事項仍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平擬征地安置公告〔2021〕4號)執行。
特此公告。
平和縣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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