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國開辦學評估校園環境文化建設宣傳制作項目
2.項目編號:DGOUC* (01)
3.預算金額(最高限價):*元(人民幣:*萬*仟元整)
4.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5.項目背景: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辦學評估的要求,我校需要在校園顯著位置設置不同專區,全面展示國開和廣開校徽、校訓及我校辦學情況等內容。經東莞開放大學校務會同意,現啟動《國開辦學評估校園環境文化建設宣傳制作項目》。
6.項目要求:
? 6.1報價公司需實地了解我校校園環境的現狀,清晰知道我校《國開辦學評估校園環境文化建設宣傳制作項目》整體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明細、質量要求、施工要點、安全防護措施等要求,在工程設計、實施、施工過程中,按我校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本項目;
6.2此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除非學校安排,否則原則上不再增加其他費用;
6.3中標后,中標公司需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一切由中標負責;中標公司承諾高空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對相關人員購買保險,承諾高空作業車、搭棚和高空作業人員符合相關資質要求,若中標,本項目中安 (略) 承擔。?
6.4 本項目價格為總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費、交通費、材料費、安裝費、人工費、輔材費等;
6.5本項目整體上門保修1年。
7.標的內容:國開辦學評估校園環境文化建設宣傳制作項目
7.1本項目的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7.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35天內完成供貨、安裝、驗收并交付使用。
7.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 (略) (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略) (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投標。
三、獲取報價文件
時間: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 (略) 莞城 (略) 157號東莞開放大學總務處進行獲取。
方式:現場獲取
售價:免費獲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4年9月13日上午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 (略) 莞城 (略) 157號東莞開放大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六、采購人聯系方式
名 稱:東莞開放大學
地址: (略) 莞城 (略) 157號東莞開放大學總務處
聯系人:張先生、葉先生
聯系方式:0769-*、*
發布人:東莞開放大學
??????????????????????? ?????????????????發布時間: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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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