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27.83 元/平方米/月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略)/平方米/月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標的物不得經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產生噪音(廢氣)污染等影響居民生活的項目,經營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租金實行一年一付,首年租金于合同簽訂之日三天內付清,以后各年的租金須在前一年租賃期滿前兩個月付清。 2、履約保證金:(略)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略)方支付首年租金10%的合同履約保證金。租賃期滿,未出現沒收履約保證金的情形下,在(略)方騰退房屋、辦理工商注冊住所地遷出并結清應承擔費用后,書面提出退款申請經(略)方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3、公共物業管理費:包含公共保安、衛生、排污等公共物業管理費用,為5元/月.㎡,支付時間和方式同租金。 4、水電費:租賃期間租賃物產生的水、電費用均由(略)方承擔,每月結付一次。(略)方如需增加用量應提前向(略)方提出申請,(略)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協助予以辦理,所需費用由(略)方承擔。 5、租賃期內,(略)方應保障該房屋主體結構及附 (略) 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房屋主體結構、公共設施由(略)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略)方發現屬于(略)方維修部分需要維修的應及時向(略)方提出,以便(略)方組織維修。房屋室內及專用附屬設施設備(除消防噴淋設施、中央空調內機和管線系統)由(略)方負責日常維修維護并承擔費用。 6、在不改變或損壞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消防設備設施,且符合安全前提下,可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修前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略)方備案后方可實施裝修。(略)方的裝修方案、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安全標準,并遵守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管理規定。(略)方對裝修結果負責,其向(略)方報備裝修方案不視為(略)方對裝修結果不符合規定的認同或豁免。施工過程中,人員安全等由(略)方負責。(略)方應及時清運裝修垃圾,不得堆放傾倒在樓道、大樓內及大樓周邊。對于(略)方裝修、裝飾、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略)方不承擔維修義務。 7、(略)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附屬設備,因(略)方原因造成毀損滅失或發生故障的,由(略)方負責修理、 (略) 場價賠償,具體方式由(略)方決定;(略)方拒絕的,(略)方有權自行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略)方承擔。 8、(略)方應服從(略)方管理,遵守(略)方管理規定,負 (略) 域內各項秩序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其經營行為和員工活動不對租賃場所其他租賃客戶和來訪人員造成不利影響,不妨礙他人正常的經營和辦公秩序,不 (略) 域內進行擾民、有污染及違反公序良俗的經營活動,不進行違法經營、違法活動。 9、(略)方對租賃房屋進行檢查和維護時,(略)方應予以配合。 10、(略)方應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切實負 (略) 域內消防、安全和治安保衛責任。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雙方另行簽訂《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責任書》。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如政府或出租方上級部門對消防安全,治安等提出新的要求時,簽訂新的《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責任書》。 11、(略)方應自行做 (略) 域內的清潔衛生和垃圾清運,將日常生活垃圾(不包括裝修垃圾、廢棄家具等非日常生活垃圾)存放到大樓指定位置,嚴禁在樓梯、通道等公共場所堆放雜物。 12、未經(略)方書面同意,(略)方不得 (略) 域內、外設置任何能在外立面顯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展示。一經發現,(略)方有權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略)方承擔。若經(略)方及相關主管部門同意設置的上述設施,(略)方要確保其施工和運行安全,特別重視在臺風、雷雨、冰雪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設施安全,因(略)方設置的上述設施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相關賠償責任由(略)方承擔,且上述設施的維修責任由(略)方負責。 13、租賃期內,(略)方應當向聲譽良好并 (略) 投保租賃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包括(略)方重置部分及自有設備)的財產一切險,裝修期間還需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如未投保發生風險,所有損失由(略)方自行承擔,與(略)方無關。 14、承租范圍內嚴禁設置廚房或使用廚具,嚴禁設置或使用產生噪音(廢氣)污染等設施設備。 15、(略)方不得將房屋用于法律、法規或政策明令禁止的用途。 16、 (略) 商辦樓停車位年租金按3000元/個計算(不含在本次租金內)。 |
租期 | 5年 |
有無免租期 | 無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4.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臺交所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