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10月 (略) 擬對1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做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五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473-(略)
通訊地址: (略) (略) (略) 管理室
郵 編:(略)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1 | (略) 光伏+礦山生態修復綜合利用二 (略) 100MW光伏變更項目 | (略) (略) 國 (略) (略) 黃白茨煤礦 | 國能(烏 (略) ) (略) | 內蒙古八思巴 (略) | 項目裝機容量由100MW(交流側)變更為92.(略)MW(直流側),82.56MW(交流側),項目位于黃白茨礦,面積為(略)㎡,項目其余信息不變。 |
該項目光伏發電是將太陽能轉換為電能,在轉換過程中沒有廢氣排放。 (略) 不設鍋爐等熱源,采用電暖氣取暖,屬清潔能源,本項目僅在升壓 (略) 內產生少量食堂油煙煙氣和進出車輛尾氣。少量油煙廢氣經大氣擴散之后對周圍環境影響小。壓站內停車場車輛進出時排放少量的汽車尾氣,主要成份是烯烴類、CO和NOX,屬無組織排放,間隙性排放,其排放量少,可及時擴散,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該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光伏組件清洗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清洗廢水主要物質為懸浮物,無有害物質,因此清洗廢水直接散排至光伏組件下方地面綠化,不進行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拉運 (略) 烏達黃 (略) 的煤礦生 (略) (略) 理。 (三)噪聲 該項目噪聲為光伏發電本身沒有機械傳動機構或運動部件,噪聲來 (略) 設備運行噪聲,主要為變壓器、逆變器產生的電磁噪聲,產生的噪聲源強小,無強噪聲源。 (四)固體廢物 該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光伏組件、變壓器事故廢油、廢鋰離子電池、生活垃圾。檢修過程產生的廢光伏組件由廠家負責更換, (略) 理, (略) 貯存;在升壓站內設置事故油池一座,容積約40m3,可保證變壓器絕緣油在事故情況下泄露時不外溢至環境,事故廢油收集在儲油池、事故油池收集后,桶裝暫存于 (略) 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 (略) 理;產生廢鋰離子電池較少,由廠家負責更換并由廠家 (略) 置, (略) 內貯存;生活垃圾產生量為1.50kg/d(0.55t/a),集中收集后按當地環衛部門要 (略) 理。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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