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設備參數公示
一、公示目的:我院第二批醫療設備參數已論證完畢,為確保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和競爭充分,現將需求參數和商務資質 (略) 上公示。誠邀廣大供應商及生產廠家對需求參數和商務資質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體意見建議,防止出現指向性排它性參數。
二、項目名稱: (略) 第二批醫療設備采購項目
三、項目編號:2024-VBJWJY-W3006- W3010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轉運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記錄;
6、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和服務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投標企業要求須成立3年以上,專業從事該類項目的生產商或服務商。
(二)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生產場地為同一地址的,銷售型企業之間股東有關聯的,一律視為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供應商之間有上述關系的,應主動聲明,否則將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扣除投標保證金、3年內 (略) 采購活動的處罰,同時保留向上級采購管理部門申請予以處罰的權利。
(三)質詢供應商應提供所對應設備的生產廠家授權書。
(四)營業執照包含醫療器械經營資質。
五、技術參數
見附件。
六、公示時間
1.時間: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節假日除外)
2.地點: (略) 西城區
3.方式:供應商對本次公示內容存在合理化建議的,請在公示期內,采取專人送達、郵寄(需在公示期內電話或短信通知,短信優先)等方式書面遞交我部,提出的意見建議應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潛在供應商。反饋材料應當寫明供應商名稱并加蓋單位印章,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包括質疑人姓名、聯系方式、所在公司近六個月個人繳納社保證明及其它有關設備參數的證明)。
對供應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見建議,我部將進一步論證完善需求參數和商務資質要求,對質詢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見建議,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書面回復。本次醫療設備參數公示期結束后,將不再受理設備參數質疑。
七、聯系方式(聯系人,聯系電話)
聯系人: 王老師 010-*
(略)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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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