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提示 |
1.轉出標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實性由轉出方負責,此次交易過程中存在相關交易風險及法律糾紛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并解決。 2.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并不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證。對任何因直接或間 (略) 站內容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關內容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損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部分轉讓標的可能涉及多次產權變更登記,多次產權變更登記所涉及的稅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 4.部分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無法過戶的情況,請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去有關部門了解情況后在進行報名。 |
聯系人 | 馬傳禹 | 聯系電話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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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馬傳禹 | 法人電話 | |
支付方式 | 線下支付 |
所有權人類型 | 村集體 | 采伐證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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棵數 | 0 | 單位 | 畝 |
林權證編號 | 樹種 | ||
面積 | 160 | 直徑 |
標的類型 | 林地 | 是否屬再次轉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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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價格 | (略) 元(總價) | 交易價款/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此地塊中另外帶40畝林地,這40畝林地內含墳地,剩余可種植林地面積為10畝,剩余面積不成片,只能插空種植。 2.要求更新的苗木品種:楊樹或者松樹,苗木的規格:裸根苗不得低于1.5米、容器苗不得低于50cm。 3.林地為伐跡地,摳根整地由成交方負責,到期采伐后的摳根整地歸下一任成交方負責。 4.在合同期的前三年,栽種樹苗的成活率要求第一年90%,每年秋季對樹苗成活率進行檢查,如成活率未達到85%,成交方須在第二年5月份之前進行補植,費用由成交方承擔。如成交方未及時進行補植或第三年成活率未達到85%,發包方有權無償收回林地的使用權,同時林木所有權、林木經營權歸發包方所有,合同自行廢止。 5.村集體依法享有林地的所有權,林地用途為植樹造林。成交方負責林地管理保護,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林地進行毀林開墾、采石、取土、堆放垃圾獸禽糞便及其他毀林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成交方在新植林三年期限內只可種植中藥材,不允許種植糧食作物。成交方需額外繳納(略)元種植中藥材保證金,待中藥材種植完畢后予以退還,若未種植中藥材,(略)元保證金不予退還。 7.成交方在成交期內進行林權轉讓,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后方可更改手續。 8.成交方栽植的林木,達到采伐年齡,需要辦理采伐手續的,由成交方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自行辦理。 9.成交方享有成交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林木經營權。成交方不享受農業、林業相關任何補貼。 10.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競拍項目結束后,成交方在三日內補齊剩余尾款,三日內未繳納剩余尾款視為主動放棄,保證金不予退還,出租方有權另行發包。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同等條件下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優先權(以身份證為準)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交易保證金(元) | (略) |
服務費 | 農村集體資源資產類項目受讓方為農民或集體經濟組織的,免收交易服務費 | 掛牌公告期 (工作日) | 7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 滿足摘牌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競價方式 | 正向競價 |
階梯價 | 1600 | ||
報名起始時間 | 2025-04-03 09:00:00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5-04-14 15:00:00 |
競價起始時間 | 2025-04-15 08:00:00 | 競價截止時間 | 2025-04-15 09:00:00 |
價款劃入賬戶 | 賬戶名稱:梅里斯達 (略) 達呼店鎮達呼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
開戶銀行:齊齊哈爾農村 (略) 達呼店支行 | |||
賬 號:(略)753 | |||
備注 | 《黑龍江省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意向受讓方在交易過程中發現有下列行為的,農村產權交易機構或農村產權交易管理部門將當事人列入失信名單,并依法依規追究其經濟或法律責任。 1、擾亂正常交易秩序,不聽勸阻的; 2、項目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交易價款的; 3、競價過程中連續亂出價等不正當行為的; 4、交易中發現有其他違規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 5、平臺聯系電話:0452-(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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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