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示
滬黃協示字(2022) (略)
經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幅國有土地使用權。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略) 關于國有土地資產管理 (略) 關于《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擬協議出讓地塊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區 | 地塊名稱 | 地塊 位置 | 土地級別 | 土地面積(公頃) | 容積率(萬/公頃)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出讓價格 (萬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黃浦區 | (略) 區C *** 單元064-01、065-01、066-01、067-01地塊 | (略) 、 (略) , (略) , (略) | 商業二級、住宅一級、辦公一級 | 3. *** | 066-01地塊:辦公樓,商業用地 2.2,064-01地塊:商業用地,辦公樓,普通商品房 6.1,065-01地塊:普通商品房,商業用地,辦公樓 6.0,067-01地塊:商業用地,辦公樓 2.1 | 066-01:辦公樓,商業用地,064-01:商業用地,辦公樓,普通商品房,065-01:普通商品房,商業用地,辦公樓,067-01:商業用地,辦公樓 | 066-01:辦公樓50年,商業用地40年,064-01:商業用地40年,辦公樓50年,普通商品房70年,065-01:普通商品房70年,商業用地40年,辦公樓50年,067-01:商業用地40年,辦公樓50年 | *** | (略) | 1、房屋土地權屬: (略) 沿線地塊的用地邊界線分層劃示,用地邊 (略) (略) 分,其房屋土地權屬分層確認,其中:地上0-6米高度范圍內的騎樓建筑立柱及占地、6米以上范圍內的保留騎樓建筑及用地,其權屬隨紅線外開發建設用地一并出讓并確權;地下-3米至地面以上6米間的空間(除騎樓立柱外) (略) (略) 分,其用地不納入土地出讓范圍。若沿線騎樓建筑二層底板凈空高度小于6米的, (略) 空間的具體高度以建設方案階段核定的結論為準。 2、地下空間建設管理要求:地塊地下開發不超過三層,地下停車、設備建筑總面積不超過 *** 平方米,具體以規劃審批方案為準。分期 (略) 南側與北側地塊分兩片開發,商辦功能地塊地下空間宜整體開發。地下空間范圍為可變控制,建設范圍退讓保護建筑和騎樓等原址保留的歷史建筑不小于3米(具體以批準建設方案為準)。地下空間開發建設應確保保護建筑和騎樓等原址保留的歷史建筑的建筑質量安全,避免歷史建筑出現開裂、沉降等不利影響。 3、 (略) 建設:該區域原有1 (略) 、4個箱變和1 (略) ,需由受讓人在地塊內復正,復正后 (略) 門所有,同時須結合開發項目設計方案進行進一步深化。同時受讓人應總體考慮該地區整體改造后(如架空線入地等)的用電需求, (略) 門落實地區架空線入地等相關工作。 4、停車位:064-01、065-01、066-01、067-01地塊停車位配建需滿足相關技術標準及項目經濟指標的各類機動車停車泊位。 5、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根據本區2021年度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統籌方案, (略) 門同意,本地塊住宅物業建筑面積自持比例為0%。 6、保障性住房配建:根據本區2021年度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統籌方案, (略) 門同意,本地塊應配建的5%保障性住房統籌配建至“ (略) 區C *** 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350-05地塊(申貝地塊)”。 7、建筑信息模型技術(BIM):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推廣應用的通知》(滬建建管聯〔2017〕 (略) )文件要求,項目應在設計和施工階段采用BIM技術。 8、海綿城市:本地塊須按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要求設計和施工( (略) 紅線 (略) ),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為70%,年徑流污染控制率為50%。 9、信息基礎設施:應在區域建筑物樓頂預留4座4G/5 (略) ,可在064-01、065-01、066-01、067-01、070-01、071-01、072-01、073-01地塊統籌安排。 (略) 均由 (略) 上海分公司建設管理,產權為 (略) (略) 有。同時,需為運營商提供電力、傳輸等條件,地塊內應提供通信機房、管線接入,上述配套機房產 (略) 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應符合 (略) 門相關建設管理要求,最終以規劃審批方案為準。 10、民防設施:項目應按地上總建筑面積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為 *** 類,核武器抗力級別為核六級,常規武器抗力級別為常六級,戰時用途 (略) 。 11、因受讓人違反合同約定,出讓人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出讓宗地范圍內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受讓人不得對已發生的建設工程費用及其它費用提出補償要求。出讓人收回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重新出讓時,須對地塊進行重新評估,重新出讓時土地出讓價格低于原出讓價格,以重新出讓的價格將土地出讓金退還受讓人;若重新出讓時土地出讓價格高于原出讓價格,以原出讓的價格將土地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12、地塊內地上、地下建(構)筑物、道路及管線等由受讓人自行辦理有關搬遷、復位、拆除或廢除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同時應符合市容綠化、民防等相關建設管理要求,最終以規劃審批方案為準。 13、本地塊出讓宗地總面積為 *** .7平方米。064-01地塊用地面積 *** .8平方米(其中:計算容積率的土地面積為 *** .8平方米,騎樓土地面積701平方米);065-01地塊用地面積 *** .3平方米(其中:計算容積率的土地面積為 *** .2平方米,騎樓土地面積 *** 平方米);066-01地塊用地面積4714平方米(其中:計算容積率的土地面積為 *** 平方米,騎樓土地面積 *** 平方米);067-01地塊用地面積 *** 平方米(其中:計算容積率的土地面積為 *** 平方米,騎樓土地面積 *** 平方米)。 14、本地塊與 (略) 區C *** 單元198-1、200-3地塊、 (略) 區C *** 單元070-01、071-01、072-01、073-01地 (略) 、 (略) 、 (略) 、070-02地下空間地塊屬同一次遴選項目,采取“一次遴選、分期出讓”的方式,受讓人須在2022年9月30日前簽訂 (略) 區C *** 單元198-1、200-3地塊、 (略) 區C *** 單元070-01、071-01、072-01、073-01地 (略) 、 (略) 、 (略) 、070-02地下空間地塊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超出約定時間未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則由出讓人另行實施出讓。 |
二、公示時限
本公示在2022年01月09日24時截止。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 (略) 列的地塊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地址:黃 (略) (略)
單位:黃浦區規劃 (略)
郵政編碼: ***
聯系電話: *** 轉 ***
聯 系 人:陳路雨
四、辦理協議出讓原則
1、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經審查發現確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協議出讓程序終止, (略) 理。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審查沒有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我局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約定,與意向用地者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其他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7日內,我局將協議出讓結果在上海市規劃 (略) 網(http:/ *** )以及中國土地市場網(www.landc *** )向社會公布, (略) 會監督。
上海市黃浦區規劃 (略)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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