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將于2025年3月22日10時至2025年3月23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進行公開競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競賣標的
(略) 應收款項(第一批)(詳見附件《 (略) 應收款項(第一批)明細表》)。起始價:*,保證金:*元,增價幅度1000元(或其整數倍)。
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5年3月22日前聯系管理人。
二、重要提示
1.鄭重聲明:本標的系管理人依法獨立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25條規定 (略) 分債務人財產。
2.競買前請務必閱讀本公告及【競買須知】等文件,調查標的物信息、了解競買資質、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內容。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并互為補充,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上述文件效力的認可并接受其約束。如違反該等文件約定,競買人的保證金可能會被劃扣并產生其他法律責任,請理性參加。
3.本次競買公告所作的情況說明,僅為競買人參與競買提供參考,不能作為競買人判斷、權衡價值的最終依據,競買人根據自身需求可自行調查、了解、核實。未盡事宜,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破產企業財務資料缺失,管理人在本《競買公告》中后附文件《 (略) 應收款項(第一批)明細表》中所列之債權金額僅為審計報告中列明的賬面金額,可能存在債務主體及債務不存在、債務已清償、債務已過訴訟時效、債務已過執行時效、存在計算誤差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競買人最后實際接收的標的債權所涉金額(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數)與附件《 (略) 應收款項(第一批)明細表》所列金額或明細不完全一致,管理人對此等不承擔任何責任;管理人此次系按照本次競賣債權的現狀進行競賣,相關輔證材料缺失,若該等債權的有效性、金額等與裁判機構的最終認定存在差別、誤差,競買人予以認可且不向管理人追責。對生效判決確認的債權可能已超過執行時效,管理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本次競賣標的以其現狀為準, (略) 與管理人不承擔資產的瑕疵保證責任。除競賣文件披露外,競買人應對競賣標的的實際狀況以及瑕疵(含顯性、隱性瑕疵)等自行調查核實、承擔投資風險,責任自負。
6.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競買人將可能無法獲取發票,管理人不對此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如能夠開具發票,則因此產生的稅費等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并繳納。
【風險提示】
競賣標的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發現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1)與標的債權相關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反擔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歇業、下落不明以及債務人主體及其他主體不存在等瑕疵的情形;
(2)標的債權可能存在已超過訴訟時效、執行時效,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不能被強制執行的情形;
(3)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未生效、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
(4)主從債權證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導致債權存在爭議、無法收回、產生損失等風險;
(5)不排除標的債權的債務人存在與破產企業互負債務等的情形;
(6)標的債權可能因相關人已達成的相關免責協議導致喪失權利基礎;
(7)就標的債權提起訴訟可能存在敗訴、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及執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8)標的債權可能存在已經被其他債權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或部分對外債權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減免、被抵銷、被清償;
(9)其他尚未發現的可能導致標的債權存在爭議、不存在、無法收回、產生損失等風險;
(10)標的債權附屬的擔保或反擔保協議本身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或被撤銷,擔保人或反擔保人沒有過錯或僅承擔一部分過錯責任;
(11)標的債權附屬的保證或反擔保協議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12)標的債權的保證擔保及反擔保在保證協議或反擔保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因沒有向債務人或保證人或反擔保人主張權利,而造成保證人或反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或免責;
(13)標的債權的相關保證擔保已過訴訟時效;
(14)標的債權的擔保物權在主債權訴訟時效完成后未及時予以行使而失權;
(15)標的債權的擔保物權因擔保物滅失而消滅,且沒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權可行使;
(16)標的債權是否存在抵押物,以及抵押物情況不詳;
(17)如有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標的債權可能存在因超過法定上訴期限、申請執行期限而無法獲得法律保護;全部或部 (略) 或仲裁機構裁判未獲得其支持而敗訴或部分敗訴、法院已裁定終結執行等訴訟風險;
(18)標的債權及其從權利的其他瑕疵或缺陷。
(19)因破產企業財務資料缺失,管理人在本《競買公告》中后附文件《 (略) 應收款項(第一批)明細表》中所列之債權金額僅為審計報告中列明的賬面金額,可能存在債務主體及債務不存在、債務已清償、債務已過訴訟時效、債務已過執行時效、存在計算誤差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競買人最后實際接收的標的債權所涉金額(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數)與附件《 (略) 應收款項(第一批)明細表》所列金額或明細不完全一致,管理人對此等不承擔任何責任;管理人此次系按照本次競賣債權的現狀進行競賣,相關輔證材料缺失,若該等債權的有效性、金額等與裁判機構的最終認定存在差別、誤差,競買人予以認可且不向管理人追責。對生效判決確認的債權可能已超過執行時效,管理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20)本次競賣標的以其現狀為準,法院與管理人不承擔競賣標的的瑕疵保證責任。除競賣文件披露外,競買人應對競賣標的的實際狀況以及瑕疵(含顯性、隱性瑕疵)等自行調查核實、承擔投資風險,責任自負。
上述存在著或尚未發現的瑕疵或缺陷,由買受人自行承擔風險。管理人對標的債權真實性、合法性及以清收的困難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諾或保證。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競買人確認知悉標的債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風險,競買人自愿承擔受讓該等標的債權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風險以及由該等風險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或無法實現預期利益。
7.買受人為債權人的,其債權不可以沖抵成交價款。
三、咨詢看樣
本次競賣不組織統一現場看樣。如需查閱相應債權資料,需提前聯系確定時間。
有意者請與管理人電話聯系具體事宜。聯系人:李紀荃,聯系電話:*;聯系人:周子揚,聯系電話:*。
四、競買人條件
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相關的競賣財產:(1)受理本破產案 (略) 及指定的管理人;(2)網絡服務提供者;(3)承擔競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4)第1至3項規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近親屬。
競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與管理人溝通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辦理交付或權屬轉移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優先購買權人
1.本標的物優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無
2.優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開始競賣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格經管理人確認后才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3.優先購買權人參與競買的,以與其他競買人以相同的價格出價,沒有更高出價的,競賣財產由優先購買權人競得。
4.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申請參與競買的,管理人應當確認其順序,賦予不同順序的優先競買代碼。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以相同價格出價的,競賣財產由順序在先的優先購買權人競得。順序相同的優先購買權人以相同價格出價的,競賣財產由出價在先的優先購買權人競得。
六、競賣方式
本次競賣為設有保留價的增價競賣,保留價即為起始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始價即可成交。
七、競賣延時
本次競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競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以此類推,直到無人出價,競賣結束。
八、稅費及其他費用承擔
競價成交時,成交價不包含轉讓時雙方的一切稅、費。標的轉讓手續由買受人辦理,管理人將給予必要的協助。因競賣及標的轉讓產生的應當由出讓人承擔和受讓人承擔的相關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九、保證金和余款支付
1.競賣競價前鎖定相應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競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鎖定的保證金自動解鎖,鎖定期間不計利息。
2.競賣成交后,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可以沖抵競買價款。
3.競買余款買受人應在競賣成交后5日內全部交清。收款賬戶如下:
戶 名: (略) 管理人
開戶行: (略) 黃石經濟技 (略) 支行
賬 號:**
4.競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計入債務人財產。保證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競賣費用損失以及重新競賣價款低于原競賣價款的差價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競賣后交付
1.買受人應于付清全部競買成交款后七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憑付款憑證及相關身份材料到 (略) 簽署競賣成交確認文件及接管標的,管理人出具債權轉讓文書后由買受人自行向債務人通知,告知債務人債權轉讓事宜。通知的相關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逾期不辦理的,買受人應支付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承擔本標的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2.如無特殊情況, (略) 不因本次競賣出具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十一、特別提醒
(一)管理人不承擔本標的瑕疵擔保責任。有意者請親自調查了解應收債權的具體情況,參與競價視為對本標的實際情況的確認,責任自負。
(二)與本標的有利害關系的人可參加競買,不參加競買的請關注本次競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三)在競買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管理人發布的競買須知。
(略) 管理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紀荃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略) 老 (略) 27號。
(略) 管理人
2025年3月15日
附:《 (略) 應收款項(第一批)明細清單》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