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效,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布爾津縣行政復議委員會專家委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要職責
1.參加研究制定布爾津縣行政復議工作制度的討論會;
2.參加行政復議案件論證會;
3.列席行政復議聽證會;
4.參與重大行政復議案件的調查、調解和集體討論,書面反饋咨詢意見;
5.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選聘名額及任期
擬選聘行政復議委員會專家委員5-10名。專家委員任期3年,根據需要可以適時調整,聘期屆滿可續聘。
三、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在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領域有較高理論研究水平或豐富實踐經驗的國家公務人員和社會專業人士,從事行政法律實務與實踐工作的專家、學者、律師等人員。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 (略) 線、方針、政策,忠于憲法和法律;
3.具有與履行專家委員職責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以及身體條件,在本專業領域有較深造詣,或者在自然資源及權屬類、公安類、市場監管類、房屋征收(拆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類等領域具有豐富理論研究水平和實踐經驗;
4.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品行良好,工作責任心強;
5.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嚴重違紀及違反職業道德等不良記錄,能客觀公正廉潔履行職責。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4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填寫《布爾津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專家委員報名表》,同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證書、律師執業證復印件或能夠證明符合選聘條件的榮譽稱號、工作業績、理論成果、實踐案例等材料。
需在報名期限內將報名表及相關材料掃描件壓縮為一個電子文檔(pdf格式,文檔以“報名人姓名+所在律所名稱、院校或單位名稱”命名),*@*63.com。
(三)資格審查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各方面情況,擇優擬定候選人員名單。
(四)公示
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屆滿無異議的,報經布爾津縣人民政府批準后,頒發聘書。
五、其他要求
報名人員對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聯系人:馬云,0906-(略)
布爾 (略)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布爾津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專家委員報名表.docx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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