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略) 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職工食堂食材(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采購配送服務(采購標的)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永 (略) ( (略) (略) (略) 182號佳園2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1、政府采購計劃備案表:/
2、項目編號:HBYJD-2025-001
3、項目名稱: (略) 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職工食堂食材(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采購配送服務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人民幣23.#元
6、最高限價:人民幣23.#元
7、采購需求:
7. (略) 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職工食堂食材(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采購配送服務
(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購內容及商務要求”)。
7.2報價方式:本項目以費率%進行報價,供應商對所有菜品綜合考慮之后進行統(tǒng)一折扣率報價,即對所有菜品只能報出統(tǒng)一的折扣率。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一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殘疾人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視同小型、
微型企業(yè));政府采購強制、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產品政策;優(yōu)先采購綠色環(huán)保產品政策等相關政府采購政策。根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略)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為“其他未列明行業(yè)”,符合政策的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詳見(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
(2)本項目落實《湖北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實施方案》(鄂財采發(fā)〔2020〕5號)政府采購合同融資(以下簡稱“政采貸”)政策,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微企業(yè),在獲得政府采購中標(成交)通知書后,即可向開展“政采貸”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提出申請,金融機構依據政府采購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為中小微企業(yè)提供融資服務。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經營備案憑證;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1、時間:2025年03 月15日至2025年03 月19日(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
2、地點:湖北永 (略) ( (略) (略) (略) 182號佳園2樓)
3、方式:獲得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須逐頁加蓋單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證明及其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2)提供本公告內容第二項“申請人的資格要求”相應證明材料;
(3)獲取采購文件登記表(詳見公告附件,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
4、售價4 0 0元,售后不退。
四、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提交
1、開始時間:2025年03月2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
2、截止時間:2025年03月25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
3、地點:湖北永 (略) ( (略) (略) (略) 182號佳園2樓)
五、開啟
1、時間:2025年03月25 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湖北永 (略) ( (略) (略) (略) 182號佳園2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凡有意參加磋商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需隨時 (略) 站關于本項目的澄清或補充通知。
2、供應商在登記獲取磋商文件時須仔細閱讀“申請人的資格要求”條款。供應商對自己所提供的資格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無論何時,如發(fā)現(xiàn)供應商提供了虛假的資格證明材料,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競爭性磋商文件》(簡稱“磋商文件”,下同)的有關規(guī)定進 (略) 理。
3、請各供應商仔細閱讀本項目磋商文件的全部條文,對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遺漏、相互 (略) ,或是對于采購范圍的界定和采購內容的要求不清楚或認為存在歧視的,應在本文件規(guī)定的“答疑澄清”截止時間內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尋求書面澄清。未提出答疑澄清要求的,則認同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購人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終解釋。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略) 公共檢驗檢測中心
地址: (略) (略) 團山 (略) 69號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湖北永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2號佳園2樓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張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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