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掛牌方(人)委托永豐縣 (略) 管理委員會(永豐縣古縣林場)。永豐縣國有林場杉木人工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項目定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時在江西省公共 (略) 林權交易子系統( (略) 上交易系統) (略) 絡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
二、標的物簡介(以下標的均設保留價):
1號標的:永豐縣古縣林場恩江分場 (略) 國家山場杉樹人工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林權證號:永府林證字(2016)第#號,小班號:#號,林權證面積822.9畝,山場坐落及小地名:梁坊灣內。轉讓圖紙編號:6、7號,區劃流轉面積約355.0畝(含空地),轉讓樹種:杉樹、松樹(防火線上木荷、樟樹不在拍買范圍內)。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起拍價:195.0萬元。
2號標的:永豐縣古縣林場恩江分場 (略) 秋田村秋田組杉、松樹人工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林權證號:永府林證字(2016)第#號,小班號:#號,林權證面積209.0畝;山場坐落及小地名:坑內恩江造林山。轉讓圖紙編號:9號,區劃流轉面積約163.0畝(含空地),轉讓樹種:杉樹、松樹(防火線上木荷、樟樹不在拍買范圍內)。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起拍價:45.0萬元。
3號標的:永豐縣古縣林場恩江分場 (略) 朱家腦組、張家腦組山場杉樹人工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林權證號:永府林證字(2016)第#號,小班號:#、#號,林權證面積625.0畝;山場坐落及小地名: 窯蘭寨、上棚。轉讓圖紙編號:10、11號,區劃流轉面積約405.0畝(含空地),轉讓樹種:杉樹、松樹(防火線上木荷、樟樹不在拍買范圍內)。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起拍價:115.0萬元。
4號標的:永豐縣古縣林場恩江分場 (略) 棱溪村棱溪七隊、早禾坑組、洲上村山場杉樹人工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林權證號:永府林證字(2016)第#、#號,小班號:#、#、#、#、#號,林權證面積490.5畝,山場坐落及小地名:立足段、窯仔窩、曾皮腦、小川嶺、洋仔坑、上獅源,轉讓圖紙編號:12號,區劃流轉面積約212.0畝(含空地),轉讓樹種:杉、松樹。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起拍價:170.0萬元。
5號標的:永豐縣古縣林場恩江分場 (略) 模源村模源四組、張家組山場杉、松樹、闊葉樹人工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林權證號:永府林證字(2016)第#、#、#號,小班號:#、#、#號,林權證面積107.9畝,山場坐落及小地名:模源村離下蓮花形、昌林嶺上、川雞段內,轉讓圖紙編號:13、14號,區劃流轉面積約81.0畝(含空地),轉讓樹種:杉、松樹。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起拍價:25.0萬元。
三、采伐指標辦理條款:
買受方中標后應及時申請縣林業調查設計隊對中標山場進行采伐作業設計,并按設計的采伐蓄積量繳納每立方米10元的作業設計費 。委托方按采伐作業設計書上的出材數量提供2025年度采伐計劃;本次拍賣標的內的所有松木不辦理縣外放行相關手續,受讓人中標后應按疫木除治時間要求,必須在合同期內全部下完小山,采伐山場松木(疫木)要求安全利用的疫木應按照管理程序必須銷售到指定企業進 (略) 置;枝椏材必須辦理特別通行證銷售到吉安綠洲中纖板廠,如違約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以上由監管責任人落實責任。
四、以上標的屬國儲林山場 ,采伐山場一定要求在合同期內下完小山,不得影響造林。如違約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
五、競買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報名
2、 (略) 管辦字【2018】4號文件通知,競買人需具有良好的征信記錄。報名截止時間之前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列入失信主體(責任人)的,不得參與本次競買活動。
六、交易方式: 電子競價方式轉讓,標的1:起拍價#元、標的2:起拍價#元、標的3:起拍價#元、標的4:起拍價#元、標的5:起拍價#元。(以上標的均設保留價),加價幅度(競價階梯)為1000元,自由報價時長30分鐘,延時周期120秒。
七、展示時間和地點
展示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17時止
展示地點:標的物現場
八、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4 月20日17時止
報名地點:登錄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報名
九、報名須知
1、未注冊的競買人應當在報名時間截止前進入江西省公共 (略) (網址:http://**)先進行注冊登記(選擇“交易主體登錄”,點擊“免費注冊”,在投標人身份類型中勾選“林權流入方”,填寫基本信息注冊);已經注冊的競買人則直接登錄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報名并繳納競買保證金。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提供電腦。
2、競買風險保證金:1號標的19.#元;2號標的4.#元;3號標的11.#元;4號標的17.#元;5號標的2.#元。注: (略) (略) 永豐分中心暫時關閉中國工商銀行賬戶,請投標人另行選擇其它銀行繳納投標保證金,以免影響投標。競 (略) 上交易系統的規則和要求,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將交易保證金從報名人本人(或本單位,下同)的銀行賬戶(要求同名)轉賬支付至開 (略) (略) 永豐分中心的相關賬戶(開戶銀行自行勾選, (略) 上交易系統自動生成)。交易中心( (略) (略) 永豐分中心,下同)對入賬到非“ (略) (略) 永豐分中心”賬戶的資金不負任何責任。競買風險保證金不列抵中標價款。
3、競買人報名并繳納競買保證金后,須 (略) 上交易系統查詢保證金繳納狀況,點擊同步銀行入賬數據并顯示“入賬成功”字樣,網上交易系統報名才算成功。
4、該網上交易系統要求電腦運行環境達到以下標準:操作系統:windows7以上; IE瀏覽器:版本IE9以上;輔助軟件:建議使用office2010。 (略) 上交易系統不知悉,請撥打國泰新點技術支持電話。
十、競買須知
1、有意競買人應在參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對標的物的現狀、面積、質量、權屬、數量和四至界址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確認,并對自己的競買行為負責。
2、本項目山場面積僅供參考,以實際面積為準,且含林中空地面積。不論山場實際出材量多少,不增減成交價款。
3、非轉賬方式出賬、通過支 (略) 支付、非本人銀行同名賬戶出賬、截止時間之后的到賬 (略) 上交易系統提示向指定賬戶提交交易保證金等情況, (略) 上交易系統判定為無效交易保證金,報名人將不能取得競買資格、不能參與競買。
4、非轉賬方式出賬、 (略) 支付、非報名人本人銀行同名賬戶出賬的交易保證金退還手續,需要出賬人持本人身份證照和相關轉賬證據至交易中心現場辦理;報名人同名銀行賬戶出賬后逾期到賬的,系統會自動辦理退付。以上無效交易保證金只能在報名標的交易結束后才能辦理退付。
5、競買人在交易時間前用報名時的注冊用 (略) 上交易系統參與報價,并應 (略) 絡競價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請在報名期間內咨詢江蘇 (略) ,技術支持電話400-850-3300。如果在競價過程中因操作失誤產生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負責。
6、報 (略) 上報價為準,最終報價為本標的競價階段最高報價。最高報價不得低于本標的設定的保留價,否則不能成交。競價成功后,由工作人員與競買人簽訂《交易成交確認書》一式四份,委托人、中標人各一份、 (略) (略) 永豐縣分中心和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各一份。
7、以上標的成交價款不含相關稅費(國稅、地稅、交易費)、森林植物檢疫費、采伐生產力資費(含勞務稅)及生產經營管理費用等,以上一切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8、成交后,受讓人應在成交公示期滿后至辦理其所交競買保證金退還手 (略) (略) 永豐分中心繳納產權交易服務費。若受讓人違約, (略) (略) 永豐分中心有權直接從其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中扣除。產權交易服務費按“贛發改收費【2017】922號”文采用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減半收取,減半后收取標準如下:成交金額#元及以下的為1.4625%;#元以上至#元按1.17%收取。競價標的按該計算方法計算,每宗產權交易服務收費最低不少于900元收取,產權交易服務繳入賬號:戶名: (略) (略) 永豐分中心,賬號:##,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拍賣傭金按成交價款的0.7%收取, (略) (略) 收取。受讓人應向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按采伐許可證上載明的林木采伐出材數量繳納每立方米#的木材檢量服務費。
9、各標的買受人向委托方按如下標的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計息):1、3、4號標的交納#萬元;2、5號標的交納#萬元;,(簽訂合同時繳納),委托方應向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繳納林產交易調查服務費及價格鑒定咨詢服務費,收款單位: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賬號:#88,開戶行:農業銀行永豐縣支行,
10、成交后,受讓人應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內付清成交價款,收款單位: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賬號:#88,開戶行:農業銀行永豐縣支行,標的總價款凡延期一天按差欠款每天收取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如30天還未交清標的總價款,視中標人自動棄標,不退回并沒收風險保證金。委托方可將該標的重新競價銷售,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標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的規定執行。付清所有款項后,交易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林場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競價轉讓合同》。若受讓人未按時付清所有款項或簽訂《國有林場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競價轉讓合同》,其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11、保證金退回:根據江 (略) 整合工作協調推進小組關于印發《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未競得人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公共資源項目交易結束(如已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書面合同等,下同)或流標流拍后,公共資源交易發起方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中心發出保證金退還通知,明確退回保證金的項目名稱、退款單位(自然人)及具體金額等信息。交易中心應在收到通知之后的三個工作日內,集中一次性辦理未中標人、未競得人等相關主體的保證金退還手續。
受讓人的保證金退回:公共資源交易發起方與中標人、競得人等相關主體簽訂項目合同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交易中心發出保證金退還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書之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十一、免責條款:
本市場對于本項目標的的實際狀況、瑕疵等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予保證, 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買受人應在參加交易之前,自行對標的的現狀、面積、質量、權屬、數量、真偽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確認,并對自行確認的結果負責。本項目標的的面積、樹種、蓄積、土壤、交通現狀等情況介紹均由委托人提供,僅供買受人參考,其標的準確面積應以林業主管部門確權面積為準;本市場針對本次交易項目現場勘察的面積、蓄積等情況介紹也僅供買受人參考,不為項目標的物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十二、聯系方式
1、永豐縣古縣林場恩江分場:徐先生#
2、 (略) (略) 永豐分中心:徐女士 0796-#
3、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曾先生:#
徐先生:#
4、 (略) (略) :鐘女士:#
永豐縣 (略) 管理委員會(永豐縣古縣林場)
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
(略) (略) 2025年4月2日
國有林場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競價轉讓合同(樣本)
#方(流出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方(轉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經 2025年 月 日 (略) (略) 上,#方以公開競價方式取得#方轉讓標的山場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依照《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根據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制定的《競價規則和競買須知》及《交易成交確認書》達成本標的交易合同。
一、流轉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本情況:
二、標的物風險承擔:##雙方應于2025年 月 日之前將標的物辦理移交手續并簽訂標的物移交書,拍賣山場標的物損毀風險轉由中標人承擔。
三、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 11月30日止,以上標的屬國儲林山場 ,采伐山場一定要求在合同期內下完小山,不得影響造林。如違約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
四、流轉價款
本合同標的( 號標的)中標成交價款為 萬元,余款已結算完畢,競買保證金#元列抵貨款。標的成交價款不包括采伐及#運工資、道路 (略) 費、林道新修審批、貨場費用、各種稅費、林業規費、森林植物檢疫費、木材檢量服務費以及超標數量木材應繳納的林業規費和各種稅費,以上稅費等由#方承擔。
五、費用的支付方式:以上標的中標者中標后應向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按成交價款交納2.475%的交易服務費、按采伐許可證上載明的林木采伐出材數量繳納每立方米#的木材檢量服務費。委托方應向永豐縣金森林業產權交易中心繳納林產交易調查服務費及價格鑒定咨詢服務費。
采伐指標辦理條款:中標人中標后應及時申請縣林業調查設計隊對中標山場進行采伐作業設計,并按設計的采伐蓄積量繳納每立方米10元的作業設計費 。委托方按采伐作業設計書上的出材數量提供2022年度采伐計劃。
以上標的成交價款不含育林基金、相關稅費(國稅、地稅、交易費)、森林植物檢疫費、采伐生產力資費(含勞務稅)及生產經營管理費用等,以上一切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第六條:#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方有權監督采伐作業和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方違規作業行為。
2、#方有權協助林業主管部門辦理并收取規費和各種稅費。
3、#方有 (略) 進行檢查,驗收和責令限期返工,直至進 (略) 罰。縣林業主管部門按規定隨時 (略) 進行檢查并按規定對違規 (略) 罰。
4、#方有權監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義務
1、#方辦理采伐許可證#方提供轉讓標的山場林權證復印件。
2、#方按采伐許可證提供計劃采伐指標(含采伐剩余物)。
第七條 #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方在合同期限內對標的山場規定的轉讓林木具有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2、#方在合同期限內對標的山場規定的轉讓林木具有完全的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生產經營和管理自主權。
(二)義務
1、#方應按規定 (略) 調查設計隊進行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憑作業設計到縣公共資源辦證中心林業窗口繳納林業規費等費用;到林業產權交易中心繳納木材檢量服務費。林業工作站憑以上收費票據,按規定辦理采伐許可證。
2、#方應嚴格按照采伐設計要求和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施工,不得超范圍和異地采伐林木。
3、#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采伐,運輸及山場清理工作,按時 (略) 給#方實施更新造林等。
4、根據競價規則,#方在競買前已對標的物完全了解,接收標的物現狀(即對標的物數量及質量包括瑕疵予以接收)并對競買標的數量、質量承擔風險;#方不得對以上風險向#方要求承擔任何責任#方亦不因以上情況負任何責任。
5、#方應主動接受#方的檢查和監督管理,嚴格按規定要求作業,否則#方有權制止其違規行為 (略) 罰。
6、#方自行組織生產,并承擔采集、裝運、銷售、生產人員工資、工傷醫療及所有相關稅費等。
第八條 伐區的移交和驗收
l、伐區生產作業結束時,#方應及時通知#方,由#方和林業工作站按采伐設計要求及采伐許可證規定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當場記載。
2、 (略) 移交時間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逾期未能采伐完和移交,伐區移交每拖延一天,處違約金500元。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方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如#方引發森林火災,一切事故責任由#方承擔。
2、為便于木材運輸和辦理放行手續,#方在產地裝運木材時應及時向#方報告,并通知#方和林業工作站檢尺人員按國標進行每木檢尺,檢尺人員必須在運單和碼單上簽字予以確認。
3、#方應按照合同標的采伐范圍采伐木材,不得超范圍、超樹種采伐木材。必須對轉讓山場珍希樹種及國家保護植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不得隨意毀壞和采伐。
4、#方因生產占地、建橋、過橋、過路、修路等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方自行解決。
5、#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通訊、 (略) 和農林等經濟作物,如若損壞由#方補償,#方不負任何責任。
6、為維護合同履行,#方應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元(不計息),如違約,扣除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如未違約,履約保證金全額退回。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永豐縣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和林業工作站各備案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簽字蓋章): #方(簽字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業務代表): (業務代表):
永豐縣林權管理服務中心: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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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