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略) 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和《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取消醫臨床應用準入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黔衛計辦函〔2016〕2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我局對鐘 (略) 申請的“腫瘤消融治療技術”予以備案并進行公示。在公示結束后,鐘 (略) 應嚴格按照備案公示開展限制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制度、醫療技術評估與管理檔案制度。如發現超出公示范圍開展限制類醫療技術的臨床應用,我局將核實情況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公示時間: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6日
監督電話:0858—* *
附件:貴州省限制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備案表(醫療機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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