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 | 發布機構 | (略) 生態環境局 |
公開目錄 | 審批決定 | 發布日期 | 2024-03-15 |
文號 | 瀏覽量 |
(略)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公示表 | |||||||||||
審批時間:2024年3月15日 | |||||||||||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內容 | 總投資 (萬元) | 環保投資 | 建設地點 | 環評類型 | 審批時間 | 審批文號 | 備注 | ||
序號 | 書 | 表 | |||||||||
1 | 石頭寨光伏發電項目 | 云綠能(昌寧) (略) | 選址位于項目位于 (略) 昌寧縣雞飛鎮南部的英韜村和八*村之間的緩坡地帶.項目用地75.82hm2,額定容量53.12MW,規劃建設17個光伏方陣,配套建設一座110kV升壓站,主變容量為73MW,全站裝機容量通過3回35k (略) 地埋輸送至110kV升壓站后經一回110kV (略) 送出接入系統變電站。項目年平均發電量*.5MW?h。 | *.74 | 152 | 昌寧縣 | √ | 2024/3/15 | 保環準〔2024〕7號 |
(略) 生態環境局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行政許可決定書
保環準〔2024〕6號
云綠能(昌寧) (略) :
你公司提交的由中國能源建設集團云南 (略) (主要編制人員:崔紅偉,管理號:*006)編制的《石頭寨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稿)收悉,經我局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選址位于項目位于 (略) 昌寧縣雞飛鎮南部的英韜村和八*村之間的緩坡地帶,光伏廠址范圍:99°24′19.231"E~99°28′13.123"E、24°39′40.281"N~24°45′20.110"N之間;升壓站中心坐標99°25′54.287″E、24°39′32.510″N。項目于2023年12月11日取得昌寧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號:2312-*-04-01-*)。項目用地75.82hm2,額定容量53.12MW,規劃建設17個光伏方陣,配套建設一座110kV升壓站,主變容量為73MW,全站裝機容量通過3回35k (略) 地埋輸送至110kV升壓站后經一回110kV (略) 送出接入系統變電站。項目年平均發電量*.5MW?h,總投資為*.*元,其中環保投資約*元。項目不占用基本農田,不涉及自然保護區、生態公益林、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特殊(重要)生態敏感區和生態保護紅線,不涉及房屋拆遷和征地,不涉及移民安置。我局同意按照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述的性質、規模、地點、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等進行項目建設。
二、《石頭寨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應作為該項目施工期和運行期環境管理的依據,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采取場界設置臨時圍擋、建筑材堆放覆蓋遮擋、場地灑水降塵、粉狀材料采取密閉式運輸、施工車輛進行覆蓋遮擋、臨時表土堆存壓實進行遮蓋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混凝土拌合系統廢水經中和、沉淀處理后,循環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進度,涉及土石方工程盡量避開雨季。施工營地設置旱廁生活污水與旱廁污泥一并定期委托附近村民統一清掏綜合利用,不外排。加強施工期的管理,施工過程中保持項目區內山溪溝渠的通暢,不得占用、攔擋河道。嚴禁施工廢水及雨季地表徑流外排影響下橋水庫及立影水庫水質。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嚴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間進行高噪聲施工,對強噪聲設備進行一定的隔聲及減振處理,固定的機械設備盡量入棚操作,遠離周邊居民區。
(二)規范設置棄渣場,做好棄渣場的水保措施,做好檔護及綠化恢復工作。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得進入棄渣場填埋。項目臨時表土堆場設置在施工營場地及升壓站永久占地范圍內,臨時堆土清理后應對臨時堆場覆土綠化處理。光伏場地生態治理修復、棄渣場等臨時用地復墾后初期、中期應做好植被撫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嚴格執行《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資〔2019〕196號),不破壞林業或農業生產條件,除樁基用地外,嚴禁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嚴禁拋荒、撂荒。嚴格執行《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復合項目使用林草地有關事項的通知》(云林規〔2021〕5號),運營期電池組件陣列下方原有植被蓋度達到30%以上,且具備自然恢復條件的,以自然恢復植被為主,不采取開挖補種、更替樹種、除草等人工干預措施;原有植被蓋度達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備自然恢復條件的,采取補植補種修復植被;原有植被蓋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種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條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蝕。項目區內未設計建設的空地區域,不得破壞原有植被和損毀地表,建設單位可在不影響光伏復合項目運營安全的前提下,適度補植補種鄉土樹種、草種。確保光伏板區建設對茶樹正常生長的影響控制在可控范圍內,并對板下茶樹的生長情況進行密切關注,根據茶樹生長情況,制定適宜的茶光互補方案,盡可能減小光伏板區架設對茶樹造成的影響,并通過合理方案促進茶樹生長,實現茶光共贏。
(三)加強運維管理人員的環保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保護當地的野生動物,禁止人為捕殺;禁止引入外來有害生物。巡檢車輛只 (略) 內行駛,避免對植被造成損害;加強對各項生態保護措施的日常維護。
(四)項目運營期升壓站值守人員產生的生活用水經油水分離器+化糞池+一體化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2020)綠化標準后回用于升壓站內降塵灑水和綠化用水,不外排。光伏電池板每年清洗1次,采用分片區清洗,經人工+抹布帶水擦拭光伏電池板,清洗廢水將直接落入光伏板下,用于板下植物澆灌用水,不外排。
(五)光伏發電區箱式變壓器分散合理布置,進行隔聲降噪,采取多種措施減小振動,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設備平穩運行。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要求。
(六)廢舊光伏組件、廢逆變器、廢舊蓄電池等經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后分別由廠家回收處理。檢修廢油經密封油桶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定期處理;少量事故廢油經事故油池收集后立即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事故油池收集的廢油進行處理。生活垃圾經收集后清運至附近村莊垃圾收集點,與周邊村莊垃圾一同處置。少量化糞池糞渣及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定期委托附近村民統一清掏綜合利用。危廢暫存間采用全封閉式,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及其2013年修改單有關要求進行設計,建立危險廢物產生記錄臺賬,定期檢查自行貯存和處置的危險廢物記錄及相關證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廢轉移聯單及危廢處置協議等相關資料。
(七)主變壓器在維修和事故情況下,產生的廢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經管道排至事故油池存放。每臺箱變下方設置一個事故油池,箱變維修和事故情況下排放的廢油進入配套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設置防滲措施(等效黏土防滲層Mb≥6.0m,K≤1.0×10-7cm/s),確保存儲的過程中不會滲漏,事故結束后,應及時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對廢油進行清運處置,保持事故池內空置狀態。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崗位培訓,建立健全的環保管理機制和各項環保規章制度,落實崗位環保責任制,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導致環境問題。
(八)經環評預測,升壓站運營后站界外工頻電場強度將遠小于4kV/m,工頻磁感應強度遠小于100μT,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中工頻電場強度4000V/m的限值要求和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九)服務期滿后的環境保護措施。光伏電站服務期滿后,按國家相關要求,將對電池組件及支架、變壓器等進行拆除或者更換。拆除的光伏組件由生產商回收資源化處置,廢棄逆變器、變壓器及蓄電池等設備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組件支架等鋼材 (略) ,所有建(構)筑 (略) 拆除、清理。光伏組件及設備拆除過程中應盡量減小對土地的擾動,對于場區內原有綠化土地盡量保留;組件及設備拆除完畢后,應清除硬化地面基礎,對場地進行適當整理;設立專項資金,采取植被重建的方式對場區進行生態恢復,種植適宜的喬木、灌木以及草類植被,全面復墾。
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科學設計,規范施工,達標運行。建設項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程序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如建設項目性質、規模等發生重大變化,應報審批部門另行審批。
(略) 生態環境局昌寧分局負責組織該項目的環保現場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
(略) 生態環境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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