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C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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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略) 青陽綜合商場承包經營權電子競價公告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略) |
轉讓標的 (略) | |
掛牌價格 | 616.*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22 |
掛牌日期 | 2025-04-24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拍賣的標的物以現狀進行拍賣,成交后按現狀進行移交,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對標的物的介紹(包括文字、語言、圖片、影音資料等) 僅供參考,在競買前,競買人親自聯系委托方查看標的物,充分了解掌握標的物品質現狀,或聘請專家進行鑒定,不親自實地查看標的物的競買人,視為認可以上標的品質現狀,競買人一旦報名參加即表明對所有標的現狀予以認可。 2、競得人對商場管理經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應對承租人(商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防護措施不力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和因此產生的安全事故費用。委托方無責任。 3、競得人必須合法、守法經營,保證根據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合法合理利用青陽綜合商場,保證合同期限內對商場的經營使用 (略) 建設規劃規定的批準用途,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場的用途。在商場及其范圍內不開展違法、違規、犯罪活動,在合同期內競得人承擔相關法律、安全等一切責任及費用。 4、商場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三年,合同三年一簽,成交價為第一年承包經營費,分兩次繳清,每年5月份支付當年50%的承包經營費,剩余50%承包經營費于7月份付清(具體支付時間以正式簽訂的合同約定為準),先繳款后使用,租期內產生的一切水、電、稅、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競得人承擔。 5、交付使用時間:繳清款項及簽訂《青陽綜合商場承包經營權合同》后由 (略) 確定時間,按現狀移交,競得人在合同期內如 要轉租需事前征得 (略) 書面同意,競得人可自行投資裝修、改造部分,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后,按照“來時修、去時留”的原則, (略) 一律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且有權要求恢復原狀。 6、競買人的競買保證金于拍賣結束簽訂《青陽綜合商場承包經營權合同》后五個工作 (略) (略) 退還,競買保證金不沖抵拍賣成交價款,按照“各交各款”的方式進行。 7、競得人在合同期限內不得擅自轉讓、轉包或延遲交費時間。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府統一規劃實施其它有關項目, (略) 、競得人雙方可解除合同,承包經營費按實際使用時段計算后, 剩余的退還給競得人,并終止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8、競買人在報名前應充分了解相關情況和可能出現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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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