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古中學土地承包使用權
公開掛牌拍租公告
項目名稱 | 蒙古中學土地承包使用權公開掛牌拍租公告 | |||||
委托方 |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古中學 | |||||
轉讓標的資產基本情況 |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古中學種植地130畝(其中30畝為林地,100畝為耕地)的2023年土地承包使用權掛牌出讓,地位于: (略) 青達拉林場。東至:垃圾填埋場, (略) 園林局耕地邊, (略) 園林局耕地邊, (略) 青得里鎮(zhèn)涼臺村耕地邊。此宗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土地,土地用途為林業(yè)綜合開發(fā)用地。承包日期以出讓協議為準。資產詳見《資產評估報告》。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報名時間及登錄網址 | 北京時間2023年4月3日10:00時至2023年4月10日19:00時(工作日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博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IE瀏覽器http://**) | |||||
繳納保證金截止時間 | 2023年4月10日19:00時整 | |||||
現場競價時間 | 2023年4月11日11:00時整 | |||||
預展覽時間和地點 | 公告期內,意向競買人自行現場勘查標的物情況。 聯系電話:烏龍巴特* | |||||
競買地點 | (略) 南城錦繡路6號行政服務中心三樓305室 | |||||
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的情況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變更掛牌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伸,最多延期20個周期。 | |||||
一、出租標的基本情況表 | ||||||
序號 | 出租標的 | 出租面積(畝)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元/年) | 交易保證金(元) | 開標時間4月11日 |
1 | 蒙古中學種植地 | 130 | 1 | 90000 | 20000 | 11:00 |
資產租賃用途要求 | 1.本項目租賃土地的主要用途為合法合規(guī)行業(yè)。承租方不得經營法律法規(guī)不允許從事行業(yè)。 2.承租人使用上述土地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擔。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1.承租方按照《資產租賃協議書》為準。 2.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公示期滿連本帶息退還原賬戶。 | |||||
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財務狀況,在工商、稅務、銀行、檢察等部門沒有不良信譽記錄,遵紀守法;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競買方須注意以下事項: | ||||||
1.意向競買報名登記時須向指定賬戶繳納交易保證金:20000 元整(人民幣) 2.保證金繳納截止期限:意向競買方須在掛牌截止日19時前交至指定賬戶,(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未足額的、逾期或未繳納保證金的將不能取得競買資格。 3.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時繳納了保證金,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視為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競買方應在被確認為競買方之日起5日內與出讓方簽署合同。逾期未支付競賣價款或未辦理交接手續(xù)(悔拍),經委托人同意可以對該項成交的競賣標的重新處置。買受人悔拍后保證金不予退還,應承擔違約責任。拍賣標的參照《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處理。 4.產權轉讓信息公告期滿后,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采用網絡公開競價;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采取協議轉讓方式交易,須以不低于掛牌底價受讓。競買方確定后,未被確定意向競買方的且不存在違規(guī)違約情形下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競買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 5.該標的整體現狀轉讓。受讓方需在受讓成功后,由轉讓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xù),標的過戶產生的所有稅費及其他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規(guī)定自行承擔。產生的交易服務費用由受讓方繳納。 6.成交后,受讓方不存在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所繳納的保證金將直接轉為成交價款。 7.競價時買受人請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競買人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競買確認書》 | ||||||
四、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意向競買方違約,意向競買方所繳納交易保證金將全部被扣除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 | ||||||
1.意向競買方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轉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競買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競買方均不應價,導致轉讓未成功的; 4.在被確定為競買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轉讓協議》的; 5.協議出讓的,被確認為競買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簽署《轉讓協議》的; 6.網絡競價方式被確認為競買方后,拒絕與轉讓方簽署《轉讓協議》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署《轉讓協議》的; 7.如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并與轉讓方簽訂了《轉讓協議》,而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有其他違約情形的,該受讓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8.意向競買方違反交易規(guī)則致使轉讓未成功或擾亂交易場所秩序,使交易活動無法進行的; 9.相互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的; | ||||||
五、承租人確定方式 | ||||||
本項目采用網絡報價,項目最高報價者為承租人,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聯系人:汪巧珍 聯系電話:0909-*、* 監(jiān)督單位:博州財政局聯系電話:0909-* |
博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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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