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港資交易告字〔2023〕23號
經中牟縣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批準,中牟縣自然資源局、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分 (略) 上掛牌方式出讓鄭港出〔2023〕15號(網)等7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 (略) 承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本次出讓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三、本次出讓地塊采取無底價掛牌方式出讓,最高價格的出價人即為競得人。
四、鄭港出〔2023〕80號(網)地塊為產業用地,項目建設需符合產業要求(具體情況詳見掛牌須知)。
五、申請人需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間辦理數字證書認證手續(流程詳見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 (略) 官網http://**“公共服務一辦事指南”窗口),登*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 (略) (略) (官網點擊“交易主體登錄”),瀏覽公告并下載掛牌須知。
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將在2023年12月15日17時前確定其競買資格。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時間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6日,網上掛牌時間為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8日。掛牌截止時間具體為:2023年12月18日09時。
競得人持《網上競得證明》及相關資料于有效時間內(見掛牌須知)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分局進行后置審核,通過審核后,簽訂《成交確認書》。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本次成交的土地出讓金繳款期限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清。競得人付清全部掛牌成交價款后,依法申請辦理土地相關手續。
七、聯系方式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分局:帖先生 (0371)*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 (略) :王先生(0371)*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馮女士(0371)*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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