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高新科技園3號樓E座209、210、211、212室招租公告 | 項目編號 | FCZZ*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02-06 09:00:0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2-17 15:30:00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讓方 | 項目終止。 |
標的 概況 | 標的 | 房產坐落 | (略) 新北區高新科技園3號樓E座209、210、211、212室 | 基本屬性 | 房產類型 | 辦公用房 | 所在層數 | | 租賃面積(m2) | 267.00 | 租賃期限 | 2023.4.1-2026.3.31 | 房屋現狀 | 出租情況 |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先權 | 否 | 配套、環境、交通、亮點 | | 其它情況 | | 承租押金(元) | 50000 | 掛牌價格 | *.04元/3年 | 數量 | 3.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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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條件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租金遞增方式: | 承租資格條件 | 承租方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工商執照復印件;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標的交割 | 1. 承租方必須于成交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至出租方處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并提交以下資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工商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與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至出租方處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有權全額收取承租方繳納的平臺保證金,不予退還。 3.本次招租標的以交付時現狀進行交付,承租方若有裝修需求,須向出租方提交書面裝修方案,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4.承租人付清押金和首期租金后,憑出租方開具的房屋入駐單和租賃合同至現場物業辦理入駐手續。 |
交易 指南 | 競價提示 | 競價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會員注冊須知》、《e交易平臺自助交易管理規則》、《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可能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價。建議使用pc端競價,如果使用移動端競價,在競價過程中收到手機來電可能會導致移動端網絡中斷,影響正常競價。 | 現場展示 | 時間:公告期內,聯系后組織查看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方式:0519-* 地點: 高新科技園3號樓 | 競價報名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3-02-17 15:30:00 | 報名手續 | 意向競買人應報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臺注冊、報名。且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根據項目公告提示完成付款。保證金有效以到賬時間為準(如果交易方式為錢包支付,充值后需進行支付,e交易系統到帳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帳時間,為確保及時到賬請提前準備并優先選擇同行網銀或網點操作)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金額(元) 35701.10 2.時間 2023-02-17 15:30:00前 3.退還 簽訂合同后承租方15個工作日內退還,其他競租方5個工作日內退還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加價 | 競價階梯(元) | 2926.32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3-02-06 09:00:00至2023-02-17 15:30: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服務費 | 成交競買方需在資產交割前向e交易平臺繳納平臺服務費(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0.5%收取) | 附件下載 | |
特別 告知 | 1. 招租標的按交付時實際情況出租。 2.房屋租賃面積以現場展示為準,出租方不承擔招租標的中租賃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3.意向承租方有責任自行或委托專人了解招租標的的狀況,決定報價,并對自己的出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4.招租標的成交價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賃中應繳納的水電、物業、停車等有關費用。 5.招租標的租金為含增值稅價。或招租標的租金不包含各項稅費,承租方如需開具增值稅發票,所需繳納的稅費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在承租期內應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賃的經營場地,不得轉租房屋,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責任以合同為準。 7.平臺公司(江蘇易 (略) )僅向受讓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8.競租方自備終端進行網絡競價,本平臺不提供競價場所。 9.承租方需自行辦理因自身經營需要的各項手續,出租方僅做必要協助。 10.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標的撤銷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無法競價時,無論何種情況,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平臺主張除退取保證金之外的任何權利。成交后,如標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終不能完成交付手續的,與平臺無關,承租方僅有權要求平臺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
業務 咨詢 | 出租方 | 名稱:常州 (略) 地址: (略) 新北區新橋街道崇義路5號常州高鐵新城 (略)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方式:0519-* | e交易 | 地址: (略) 鐘樓區茶花路300號創投大廈12樓 聯系人:平臺客服 聯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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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高新科技園3號樓E座209、210、211、212室招租公告 | 項目編號 | FCZZ*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02-06 09:00:0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2-17 15:30:00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讓方 | 項目終止。 |
標的 概況 | 標的 | 房產坐落 | (略) 新北區高新科技園3號樓E座209、210、211、212室 | 基本屬性 | 房產類型 | 辦公用房 | 所在層數 | | 租賃面積(m2) | 267.00 | 租賃期限 | 2023.4.1-2026.3.31 | 房屋現狀 | 出租情況 |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先權 | 否 | 配套、環境、交通、亮點 | | 其它情況 | | 承租押金(元) | 50000 | 掛牌價格 | *.04元/3年 | 數量 | 3.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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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條件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租金遞增方式: |
承租資格條件 | 承租方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工商執照復印件;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標的交割 | 1. 承租方必須于成交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至出租方處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并提交以下資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工商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與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至出租方處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有權全額收取承租方繳納的平臺保證金,不予退還。 3.本次招租標的以交付時現狀進行交付,承租方若有裝修需求,須向出租方提交書面裝修方案,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4.承租人付清押金和首期租金后,憑出租方開具的房屋入駐單和租賃合同至現場物業辦理入駐手續。 |
交易 指南 | 競價提示 | 競價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會員注冊須知》、《e交易平臺自助交易管理規則》、《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可能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價。建議使用pc端競價,如果使用移動端競價,在競價過程中收到手機來電可能會導致移動端網絡中斷,影響正常競價。 |
現場展示 | 時間:公告期內,聯系后組織查看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方式:0519-* 地點: 高新科技園3號樓 |
競價報名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3-02-17 15:30:00 |
報名手續 | 意向競買人應報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臺注冊、報名。且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根據項目公告提示完成付款。保證金有效以到賬時間為準(如果交易方式為錢包支付,充值后需進行支付,e交易系統到帳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帳時間,為確保及時到賬請提前準備并優先選擇同行網銀或網點操作)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金額(元) 35701.10 2.時間 2023-02-17 15:30:00前 3.退還 簽訂合同后承租方15個工作日內退還,其他競租方5個工作日內退還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加價 | 競價階梯(元) | 2926.32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3-02-06 09:00:00至2023-02-17 15:30: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服務費 | 成交競買方需在資產交割前向e交易平臺繳納平臺服務費(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0.5%收取) |
附件下載 | |
特別 告知 | 1. 招租標的按交付時實際情況出租。 2.房屋租賃面積以現場展示為準,出租方不承擔招租標的中租賃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3.意向承租方有責任自行或委托專人了解招租標的的狀況,決定報價,并對自己的出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4.招租標的成交價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賃中應繳納的水電、物業、停車等有關費用。 5.招租標的租金為含增值稅價。或招租標的租金不包含各項稅費,承租方如需開具增值稅發票,所需繳納的稅費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在承租期內應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賃的經營場地,不得轉租房屋,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責任以合同為準。 7.平臺公司(江蘇易 (略) )僅向受讓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8.競租方自備終端進行網絡競價,本平臺不提供競價場所。 9.承租方需自行辦理因自身經營需要的各項手續,出租方僅做必要協助。 10.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標的撤銷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無法競價時,無論何種情況,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平臺主張除退取保證金之外的任何權利。成交后,如標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終不能完成交付手續的,與平臺無關,承租方僅有權要求平臺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
業務 咨詢 | 出租方 | 名稱:常州 (略) 地址: (略) 新北區新橋街道崇義路5號常州高鐵新城 (略)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方式: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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