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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16年安全工器具(標段四) (略)
根據實際需要, (略) 電 (略) 方式 (略) 2016年安全工器具(標段四) (略) ,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信息
1.1項目名稱: (略) 2016年安全工器具(標段四)框架招標項目
1.2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3招標內容: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招標方式 |
備注 |
1 |
安全工具柜(Ⅱ型) |
2.4m*1.1m*0.7m(高*寬*厚),控溫、除濕、控濕 |
臺 |
43 |
框架招標 |
|
安全工具柜(Ⅰ型) |
2.2m*1.1m*0.6m(高*寬*厚),防潮、防塵 |
臺 |
12 |
注:①上述預測數量僅為估算結果, (略) 結果有效期內實際發生的采購量為準,招標方不承諾有確切需求。② (略) 中相同物資的采購權,并將其中標結果正式公布,且要求按其 (略) 時, (略) 的 (略) 有效期自動終止。③具備一般納稅人的資格,全部供貨產品必須提供完整17%增值稅專用發票。送貨地點為 (略) 市范圍。
1.4、安全標示牌、安全帶、安全帽、 (略) 、安全圍欄(網)、防墜器、登高板、絕緣鞋(靴)、護目鏡、腳扣、絕緣操作桿、絕緣墊、絕緣服裝、絕緣繩索、絕緣手套、絕緣梯、速差式自控器、驗電器、遮蔽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智能安全工器具柜除了應符合上表規格要求外,其它性能方面的要求應符合《 (略) 安全工器具技術規范》的要求,其它安全工器具及個人防護用 (略) 列規格要求;所有安全工器具 (略) 試驗合格證、試驗報告及使用期限。
1.5 (略) 有效期:招標有效期至 * 日。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略) 項目的能 (略) 合同的能力。
2、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共三個證件(已辦三證合一的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及一般納稅務人證明)。
3、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且在近一年內未出 (略) 為( (略) 審計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略) 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具有2012年至今的供貨業績,其中業績證明 (略) 投標的物的供貨合同。
5、投標產品制造商應具備本標的的產品生產資質,提供質量保證體系的證明文件,且所提供的證明文件涵蓋范 (略) 投標的物(提供相關證書)。且產品必須通過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的質量檢測試驗或鑒定,能完整提供由國內(或國際)行業權威機構頒發的產品試驗報告(或鑒定證書、認證證書)等產品資質證明文件。
6、凡屬國內產品,必須由該產品制造商投標,且必須由該制造商簽訂合同(若中標)。
7、凡屬進口產品,僅接受國外進口產品制造商授權唯一的代理商或經銷商參與招投標活動(必須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權書),且不允許代理商、 (略) 獲授權權限轉讓給他人。
8、 (略) 家間出現圍標、串標、 (略) 為,對于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出, (略) (略) 理或廢除中標資格: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標的的投標;
(2)控股與被控股單位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標的的投標;
(3)管理與被管理單位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標的的投標;
(4)同一控股單位的直屬下屬兄弟單位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標的的投標。
9、 (略) (略) 設計、編制規范 (略) (略) 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10、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略) 文件的獲取
3.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持報名資料 (略) 文件。
3.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略) 絡、電話、郵寄或其他方式的報名)。
3.3報名資料
1、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附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查);
2、營業執照副本(如果是最新版本的營業執照, (略) (略) 網站復制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的基本信息、許可經營信息的頁面,附在營業執照后面)、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略) 資信證明復印件(原件核查);
3、業績證明資料(原件核查);
4、制造商生產資質證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權書(原件核查);
5、提供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的質量檢測試驗或鑒定,能完整提供由國內(或國際)行業權威機構頒發的產品試驗報告(或鑒定證書、認證證書)等產品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備查);
6、 (略) 審計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原件備查);
7、股東及出資信息聲明(附件4)及關聯企業情況聲明(附件5);
8、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其它資料。
以上順序膠裝成冊1份(請按項目名稱遞交),提交的報名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證書、資料文件為復印件的均需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核,以供招標人驗證審查后退還。投標單位應對提交的報名資料負責,如果報名資料記錄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造成報名無效或其他連帶問題的,一律由投標單位承擔。另投標報名、發售招標文件登記表各兩份,單獨遞交。電子版1份(如報名項目超過1個, (略) 有項目電子版放在一起遞交1 (略) )。
3.4報名資料不齊的, (略) 文件。
3.5逾期報名或未報名的潛在投標人,視為放棄參加本次投標權利,招標人不予受理。
3.6招標文件按標的發售,每份售價¥100.00元,售后不退。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母公司、全 (略) (以下簡稱“關聯企業”),都不得在同一標的物中同時投標。關聯企業同時對同一標的物具有報名意愿時, (略) 協商確定參與投標的單位;如未能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達成一致意見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關聯企業各方報名。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投標文件的遞 (略) 遞交的方式,以其他方式遞交的投標文件將不予以受理。
(二)投標文件遞交時間、 (略) 文件。
(三)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的投標文件為有效投標文件,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接收。
(四)凡屬以下情況之一的,招標人有權拒收其投標文件,或在評標時 (略) 理:
1. (略) (略) 列基本要求的。
2.超出國 (略) 政管理機關核準該企業經營范圍的。
3. (略) 文件的。
4.未繳納投標保證金的。
5.通過公告規定以外的方式,如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遞交投標文件的。
6.未按要求對 (略) 密封的。
7.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 (略) (略) 、 (略) 其它相關規定的。
六、招標投訴與受理
(略) 有異議的(需澄清的內容除外),請在以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請載明投訴人基本情況、被投訴人基本情況、投訴事項等內容,格式詳見附件6),詳細要求如下:
6.1投訴提交方式
(略) 存在異議的,可以將投訴書(格式詳見附件6)簽字蓋章后,連同其他附 (略) 遞交或郵寄的方式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采用郵寄方式提出的投訴,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先以傳真方式提出,但書面投訴書必須在傳真發出的當天同時寄出。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投訴由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的,還需出示投訴人與本次投標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6.2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工業西路66號;郵編: *** ,聯系人: (略) ;投訴電話:(0751) *** ;傳真:
6.3投訴內容及時限
(略) 有異議的,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2天內提出。
6.4投訴不予受理的情形
6.4. (略) 投標活動的參與者,或投標人以外的其他利害關系人未能提供與本次投標存在利害關系證明文件的;
6.4.2投訴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6.4.3投訴書未具備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投訴,投訴書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
6.4.4超過投訴時效的(以收到投訴書的日期為準;采用郵寄方式的,以郵戳日期為準);
6.4. (略) 理決定,并且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6.4.6投訴 (略) 政復議或訴訟程序的;
6.4.7涉及招標評標過程具體細節、其他投標人的商業秘密或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具體內容但未能說明內容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的投訴。
6. (略) (略) 罰
經核查 (略) 提出的投訴存在誣告、故意擾亂招投標 (略) 為,給招標人或他人造成損失的,將限制其1年內不得 (略) (略) (略) 組織的招投標活動。
七、其他
7.1潛在投標人應認真查看附件7:技術規范書,確保報名參加投標的產品能滿足要求。
7.2潛在投標人在參加報名、投標全過程 (略) 費用自理。
7. (略) 未盡事宜, (略) 文件、《 (略) 投標法》和《 (略) 投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招標人: (略) (略) 招標代理機構: (略) (略)
代理機構聯系人:蔣工; 電話: *** 、 ***
日期: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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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