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詢價采購邀請
(略) 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會研究同意,決定采取詢價采購方式制作推廣“ (略) 場監管”微信公眾號, (略) 參加洽談。
一、項目名稱:“ (略) 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推廣服務
二、項目預算:5萬元
三、供應商數量:本次邀請詢價供應商至少3家以上,如不足3家終止本次詢價活動。
四、公告時間: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五、公告方式:在市局官網發布公告。
六、詢價時間: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00
七、詢價地點: (略) 場監督管理局519會議室
八、中標確定:報價最低供貨商為最終中標單位
第二章 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只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責任人)參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責任人)授權書。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專業技術能力。
第三章 項目需求及要求
一、供應商派駐1名熟悉運用新媒體相關知識的專 (略) 局辦公(工資及社保由供應商負責支出)。
二、 (略) 局微信公眾號的運營推廣,提供技術保障和維護服務,擴大微信公眾號影響力。
三、如果采購人需要供應商對服務項目進行功能擴展,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四、服務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的一年時間
五、 (略) 局同意,不得擅自在“ (略) 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
第四章詢問、質疑和投訴
一、詢問、質疑、投訴的接收和處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略) 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 (略) 場監督管理局新聞宣傳科負責對采購活動中涉及新媒體工作業務方面的詢問、質疑受理(聯系人:馮川;聯系電話:*)。
三、市 (略) 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對采購活動中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受理。(聯系人:茍 斌;聯系電話:*)。
(略) 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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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