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 建設項目 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 滬規書(2025)BA*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經審核,本建設項目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頒發此書。 | 核發機關 (略) 規劃和 (略) | 日  期 2025-03-18 | | | | 基本情況 | 項目名稱 | 上鋼一廠排水系統雨水泵站及總管新建工程 | 項目代碼 | **A* | 建設單位名稱 | (略) (略) 給排水管理所 | 建設項目依據 | 關于同意《上鋼一廠雨水泵站與初雨調蓄池選址專項規劃》的批復,滬府規劃〔2024〕203號 | 項目擬選位置 | (略) 淞南鎮,, (略) 以西,規劃綠地以東,??藻浜以南。 | 擬用地面積 (含各地類明細) | 5838.42平方米,全部為建設用地。平方米(以實測為準) | 擬建設規模 | 以審定的規劃工程設計方案為準。 | 附件及附圖名稱: 1.《關于核發上鋼一廠排水系統雨水泵站及總管新建工程》(編號:滬規劃資源選預〔2025〕8號)一份。 2.核定設計范圍圖一份。 | 遵守事項: 一、本書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審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的法定憑據。 二、未經依法審核同意,本書的各項內容不得隨意變更。 三、本書所需附圖與附件由相應權限的機關依法確定,與本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圖指項目規劃選址范圍圖,附件指建設用地要求。 四、本書自核發起有效期三年,如對土地用途、建設項目選址等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辦理本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