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精神,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第一批改革典型經驗(優化營商環境)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桂改辦發〔2021〕6號)要求,進一步提高我縣政府采購規范化、透明化程度,提升政府采購效率和效益,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決定在全縣推行政府采購電子標系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標系統基本功能
電子標系統,是在原先實現“政采云”平臺大部分采購流程電子化的基礎上,將采購活動的開標、評標(評審)環節由原來的線下輔助開評標變更為線上不見面開評標,并可以進一步實現異地分散評標(評審)。除評審專家需到達指定開標現場參與評審外,供應商只需 (略) 訪問和數字證書(以下簡稱CA)即可參與開標;投標(響應)文件由系統在線解密,專家評分結果由系統自動統計生成,全程留痕。利用電子標系統實施采購的項目稱為電子標。
推進使用電子標系統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方便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減少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對加強政府采購監管,促進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當前疫情防控的形勢下,利用電子標系統不見面開評標功能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推行使用步驟
我縣推行使用電子標系統遵循“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原則,分兩步進行。
(一)先行試點。
截止2021年10月11日,已在具備組織電子評標能力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 (略) 所代理的采購項目進行試點。
(二)全面實施。
2021年11月30日起,全縣所有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都要使用電子標系統進行采購,除涉密及項目有特殊要求外,不再進行線下交易活動。
三、相關當事人工作要求
(一)潛在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工作要求。
1.完成供應商注冊。
2.完成CA申領和綁定。
3.下載投標客戶端。
因未注冊、未辦理CA數字證書、CA證書故障、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無法投標或投標失敗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以上各項工作 (略) (http://**)完成。CA證書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4.供應商對電子標項目提出質疑和投訴的,繼續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規定的方式提交質疑和投訴。
(二)采購人工作要求。
1.采購人發起項目采購的,應在“政采云”平臺完成采購項目計劃填寫并將委托單提交采購代理機構。
2.采購人要加強內控管理,承擔主體責任。采購人應當加強采購全流程管理,統籌協調推進各環節工作,各責 (略) 上完成各自流程后應同步電話通知下一流程單位工作人員,保證各流程銜接及時順暢。
3.全面推行電子標后,采購人應根據財政部門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實施要求,選擇已具備實施政府采購項目電子標條件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項目采購。
(三)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要求。
1.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需申請辦理數字 CA 證書,CA證書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工作人員須熟練掌握電子標系統采購代理機構、專家評委、供應商三個角色的操作指南( (略) 服務中心的幫助文檔欄目),規范執行各項操作程序,并將采購資料完整的歸檔。
2.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制定在使用電子標系統時, (略) 斷電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
3.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于使用電子標系統的項目,應當在采購公告中明確注明。
4.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完善相關設施,為承接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標項目做好準備(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四)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工作要求。
1.參與電子標評審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當熟練掌握電子標系統的操作方法,規范執行各項操作程序。各采購 (略) , (略) 彩云直播(http://**)中的往期回放—項目采購—廣西全流程電子招投標線上培訓。
2.評審專家如對電子標評審流程不熟悉、不懂電腦操作的,不得參與電子標評審。
四、財政部門工作要求
縣財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積極推進相關工作落實,確保2021年11月30日起實現政府采購開評標項目全流程電子化。
五、未盡事宜咨詢
工作開展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可聯系“政采云”平臺,客服電話:400-881-7190,CA辦理咨詢(匯信公司)客服熱線:400-888-4636;政府采購業務問題,請與縣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聯系(0774-*)。
(略)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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