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 (略)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略)ME0O(略)J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縣晃 (略) 173號
一、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情況
2025年1月6日,我局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項核查行動,發現你單位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實施的新晃縣勝利森工科技園岸坡整治工程卻已開工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
以上違法事實有:1、現場檢查(勘察)筆錄;2、調查詢問筆錄;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4、現場圖片;5、委托授權書;6、工程結算書等為憑。
你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按照《湖南省生態環境保 (略) 罰裁量權基準規定》(2021版)相關標準,擬處罰款人民幣(略)元。 (略) 案件審議領導小組集體審議,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免罰事項清單(第一批)》中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行 (略) 罰的適用條件為同時滿足“1、責令停止建設后一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立即停止建設并啟動整改的;2、未造成環境污染后果;3、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環評批復”。告知你 (略) 2025年1月6日立案之日起45天內獲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且期間停止建設,可免 (略) 罰。
截止至2025年1月18日,你單 (略) 遞交任何申請,視為對該告知書無異議,放棄陳述申辯和提出聽證。以上事實, (略) 《 (略) 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懷環晃罰告字〔2025〕1號)、《 (略) (略) 送達回證》等為證。
二、 (略) 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鑒于你單位違法 (略) 查處后,立即停止建設,并立即啟動了環境影響評價申報工作,于2025年2月11日取得環評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略) 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 (略) 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 (略) 罰”以及《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免罰事項清單(第一批)》等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對新晃侗族自 (略) 不 (略) 罰。
三、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 (略) (略) 提起行政訴訟。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縣晃 (略) 93號?
郵政編碼:(略)
聯系人: 李丹亮?
聯系電話:0745-(略)?
(略) (略) ?
2025年2月14日
違反的相關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 (略) 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 (略) 罰、處分。
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有本條所列違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略) 罰。
《中華人民共和 (略) 罰法》
第三十三條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 (略) 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 (略) 罰。
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 (略) 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 (略) 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免罰事項清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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