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新材料產業園項目(4萬噸/年超高分子量聚*烯) | |
建設地點: | (略) 西海岸新區董家口化工產業園鋼廠路東、雙星北路南 | |
建設單位: | 青島誠志華 (略)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青島 (略) | |
公示時間: | 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 |
項目概況: | 青島誠志華 (略) 位于青島董家口化工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鋼廠路東、雙星北路南,公司總占地528畝(*m2),公司擬先后建設“新材料產業園項目(4萬噸/年超高分子量聚*烯)”及“2×10萬噸/年POE裝置項目”,本項目僅建設“新材料產業園項目(4萬噸/年超高分子量聚*烯)”,項目規劃建筑面積42883m2。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4萬噸/年超高分子量聚*烯裝置1套,包括催化劑配制、聚合、離心、干燥、包裝、溶劑回收等單元;2340m2產品包裝廠房1座;1254m氫氣管線1條等。 主要生產設備:4萬噸/年超高分子量聚*烯裝置1套,包括催化劑稀釋罐、*烯精制塔、聚合反應器、離心機、干燥器、閃蒸罐、包裝系統、正己烷脫水塔、正己烷汽提塔、冷凝器、壓縮機等設備,共計75臺(套)。 主要原輔材料:*烯40976.61t/a、氫氣18.08t/a、正己烷320t/a、TM主催化劑混合物(含正己烷溶劑70%)4.48t/a、AT助催化劑(含三*基鋁95.5%)11.44t/a、穩定劑(含硬脂酸鈣99%)120t/a、30%液堿2.88t/a等。 項目總投資*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154萬元。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 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 對策和措施: | 項目設計、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防治和風險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外排廢水主要為有機廢水、無機廢水、生活污水。有機廢水包括生產裝置廢水(粉末分離罐廢水、堿洗塔廢水、正己烷脫水塔接收罐廢水)、地面沖洗水、初期雨水、多介質過濾器反沖洗廢水,粉末分離罐廢水經25m3粉末分離池撇粒后,與其他有機廢水一同進入2400m3有機廢水調節池(含隔油池)隔油、調節,經泵提升后,通過管廊一企一管(有機)輸送至青島董 (略) 處理。 (略) 政管網輸送至青島董 (略) 處理。有機廢水、生活污水水質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間接排放標準要求及與青島董 (略) 協議要求。無機廢水包括循環冷卻塔排污水、脫鹽水站離子交換樹脂反沖洗水,經廠區50m3/h多介質過濾器處理后,通過管廊一企一管(無機)輸送至園區規劃的無機高鹽管道排海,水質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要求。 項目須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原則,運行過程加強管理,采取防滲、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對工程設計、施工相關檔案資料存檔。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穩定劑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支15m高排氣筒P1排放。產品包裝廢氣經倉頂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支15m高排氣筒P2排放。生產裝置有機廢氣包括*烯精制廢氣、催化劑稀釋罐呼吸廢氣、閃蒸不凝氣、脫氣廢氣、正己烷脫水塔不凝氣、正己烷精制再生廢氣、閃蒸脫正己烷不凝氣。其中脫氣廢氣經“倉頂過濾器+堿洗塔+冷凝”裝置處理后,同其余生產裝置有機廢氣一并進入氣液焚燒爐;經倉頂除塵器處理后的粉料輸送廢氣、正己烷儲罐呼吸廢氣進入氣液焚燒爐;有機廢水調節池加蓋,微量有機廢氣引至氣液焚燒爐。焚燒尾氣經1套“布袋除塵器+SCR脫硝”裝置處理后,通過1支35m高排氣筒P3排放。危廢暫存間廢氣由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支15m高排氣筒P4排放。 排氣筒P1、P2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標準要求,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排氣筒P3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標準要求;CO,汞及其化合物,鉈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錫、銻、銅、錳、鎳、鈷及其化合物排放濃度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表3標準要求;氨排放速率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正己烷排放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 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2標準要求。排氣筒P3、P4 VOCs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 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Ⅱ時段標準要求。單位產品非*烷總烴排放量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要求。廠界顆粒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標準要求,VOCs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 部分 有機化工行業》(DB37/ 2801.6-2018)表3要求。 項目須嚴格按照環評報告要求和實際情況定期更換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詳細的購買、更換、處置臺賬,臺賬至少保存3年。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生產設備須合理布局,采取減振、隔聲等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危險廢物包括閃蒸脫正己烷系統低聚物、生產裝置廢催化劑、氣液焚燒爐脫硝廢催化劑、焚燒爐布袋收集飛灰、焚燒爐廢布袋、粉末分離池濾渣、廢活性炭、生產裝置廢填充物、主催化劑廢包裝桶、生產設備維護操作廢物、實驗室固廢等,其中閃蒸脫正己烷系統低聚物進入項目氣液焚燒爐焚燒處置,其他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處置;包裝袋、篩分工序布袋除塵器廢布袋及收塵、廢離子交換樹脂、篩上物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于一般工業固廢暫存間,由相關單位回收處置或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各類固體廢物應根據特性分區、分類貯存和管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環境保護要求;危險廢物暫存管理需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按規范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管理臺賬,確保可溯源并存檔備查。 (五)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向我局備案。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健全內部管理責任制度,依法依規對污染防治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評價、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按規定報安全生產行業主管部門。配備充足的環境應急物資,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有效防范、科學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六)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制度。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明確專人專責,加強環境日常管理,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按照《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等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標志牌,廢氣排氣筒設置永久采樣孔、監測采樣平臺。 (七)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途徑,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并及時回應和解決公眾關切的環境問題,切實維護公眾合法的環境權益。 (八)按照《 (略) 生態環境廳關 (略) 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制定和污染源自動監測安裝聯網管理規定的通知》(魯環發〔2019〕134號)要求,適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 |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關部門作出的相關環 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
審 批 單 位 | 名稱: | (略) 生態環境局西海岸新區分局 |
聯系電話: | 0532-* | |
傳真電話: | ||
通訊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區雙珠路166號2號樓3樓 | |
郵政編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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