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略) :
你公司《關于申請〈新 (略) 危廢、固廢收集、貯存與 (略) 置項目(一期)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的申請》及相關附件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新 (略) 危廢、固廢收集、貯存與 (略) 置項目(一期) (略) 伊吾縣伊吾工 (略) ,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94°59′29.79″,北緯43°40′57.33″。
2023年10月,我廳以“新環審〔2023〕233號”文批復《新 (略) 危廢、固廢收集、貯存與 (略) 置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批復后,建設內容發生了變動:主體工程中保留催化劑再生裝置,取消催化劑脫油裝置、催化劑硫化裝置。增加 (略) 置類別,處置對象主要為HW46、HW50精煉石油產品制造、基礎化學原料制造產生的失活廢催化劑,廢 (略) 理中心排氣筒高度由80米調整為25米。上述變動屬于重大變動,需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本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約占總投資的6.62%。
二、根據新疆化 (略) (略) 編制的《新 (略) 危廢、固廢收集、貯存與 (略) 置項目(一期)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的評價結論, (略) 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報告書》的技術評估意見(新環評估〔2025〕14號), (略) 排污權交易儲備中心關于《報告書》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審查意見(新環排權審〔2023〕87號),本項 (略) “三線一單”生態 (略) 管控要求,符合伊吾工 (略) 總體規劃(2021-2035)及規劃環評要求,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后,該項目所產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和控制,我廳同意按照《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工藝和擬采取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三、在項目設計、建設、運營和環境管理中要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達到以下要求:
(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進-出料篩分廢氣、廢催化劑 (略) 帶窯廢氣分別采取布袋 (略) 理后一并進入廢 (略) 理中心 (略) 理,通過2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須滿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 (略)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氣發〔2019〕127號) (略) 域的限值要求,鎳及其化合物、非#烷總烴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二級排放限值要求。原料倉廢氣采取活性 (略) 理,由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非#烷總烴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二級排放限值要求。 (略) 理站產生的廢氣經收集后采取堿洗+水洗+活性 (略) 理,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氨、硫化氫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2排放標準限值要求,非#烷總烴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二級排放限值要求。
加強無組織廢氣管控。廠界顆粒物、非#烷總烴、鎳及其化合物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硫化氫、氨、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1廠界標準限值要求。廠區內非#烷總烴無組織排放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表A. (略) 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限值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運營期化驗廢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裝置地面沖洗廢水和生活污水 (略) 自 (略) 理站,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2024)后部分回用于脫硫系統用水。剩余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后, (略) (略) ,最后 (略) (略) 理廠 (略) 理。
(三) (略) 分區防滲措施。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要求進行防滲設計、施工、驗收; (略) 防滲,強化原料倉庫、 (略) 理站、地下管道等重點污 (略) 防滲,定期排查風險,杜絕跑、冒、滴、漏事故發生,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采用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008)中3類聲環 (略) 環境噪聲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強固體廢物的分類管理。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交由具有相 (略) 置資質 (略) 置,其收集、貯存、運輸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部令第23號)等要求。
(六)嚴格落實碳排放控制措施。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環環評〔2021〕45號)有關要求和《報告書》中提出的減污降碳協同控制措施。
(七)加強項目環境風險防范。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環保規章制度,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和備案等工作,并加強應急演練。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嚴格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記錄,發現隱 (略) 理,確保環境風險可控。
(八)項目建成后3—5年內,應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重點關注項目建設的大氣、地下水及土壤環境影響,根據后評價結果,及時補充、完善相關環保措施。
四、項目運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關規定申領(變更)排污許可證,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批準的《報告書》中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單等的執行情況及其他有關內容,并按證排污。項目運行期必須嚴 (略) 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確保項目實施后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標內且穩定達標排放。
五、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 (略) ,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保訴求。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動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須按規定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如項目發生重大變動,環評文件須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部門重新審批。自環評文件批準之日起滿5年,工程方決定開工建設,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廳重新審核。
七、 (略) (略) 、 (略) (略) (略) 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后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 (略)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 (略) 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工作的監督指導。
八、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報告書》 (略) (略) 、 (略) (略) (略) ,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九、本批復之日起,《關于新 (略) 危廢、固廢收集、貯存與 (略) 置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環審〔2023〕233號)作廢。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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