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
1.采購人: 鹽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地 址: 高新區研創大廈4樓
3.聯系電話: 0515-*
4.采購項目聯系人: 季節
二、采購代理機構
1.采購代理機構:江蘇萬達工 (略)
2.地 址: (略) 鹽都區東進西路269號東進華都名苑1幢4F
3.聯系電話: *
4.采購項目聯系人: 王薇
三、項目名稱
鹽城高新區排污口論證報告項目
四、公告期限
2024年1月22日至 2024年1月27日
五、意見反饋時限
2024年1月22日至 2024年1月27日
六、意見反饋要求方式
如有建議或意見,請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于2024年1月27日18:00時前送至我單位,逾期不受理(如郵寄,2024年1月27日18:00時之后到達本單位的郵件將不再受理)。
江蘇萬達工 (略)
2024年1月22日
鹽城高新區排污口論證報告項目
采購需求
工作目標
1、2023年10月18日, (略) 生態環境評估中心在南京組織召開了《鹽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2017-2030)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技術咨詢會,并順利通過專家評審。根據與會專家組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求,高新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問題需開展排污口論證工作,給出明確的、具有針對性以及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作為規劃環評報送的前置材料。
2、目前高新區污水處理廠的排污許可證尚未取得,究其原因是排污口未進行論證,未獲得環保部門審批。
3、目前高新區規劃環評未獲得審批,將直接導致招商引資進來的項目無法落地,特別是企業排污許可證不能夠獲取,嚴重影響了鹽都經濟的發展。
4、本次項目的最終目的是對高新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進行論證,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對擬設置的排污口進行論證。
二、工作相關成果依據
《關于進一步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資源〔2017〕138號,2017年3月24日發布);
《關于進 (略) 入河排污口調查摸底和規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蘇水資〔2018〕14號);
《關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區劃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水體〔2019〕36號,2019年4月24日發布);
《省政 (略) 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2021~2030年)的批復》(蘇政復〔2022〕13號);
《省水利廳、省發展和改革委關于水功能區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蘇水資〔2014〕26號);
《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2012年1月12日施行);
《省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蘇政辦〔2012〕27號);
《 (略) 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
《 (略) 水利廳、省發展和改革委關于水功能區納污能力和限排總量的意見》(蘇水資〔2014〕26號);
三、工作內容
對項目所在區域進行了現場踏勘、水質監測,在收集有關資料的基礎上,就污水處理廠排污口的設置對水功能區、水生態和第三者權益的影響,根據受納水域的納污能力、排污總量控制、水生態等要求,進行定量的科學分析與預測,優化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最后編制了該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設單位合理設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學依據,以保障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安全。
四、成果要求
編制《 (略) 排污口論證報告》通過專家評審。最終形成文本報告、相關圖件、附件、會議紀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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