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5年03月19日 發布了2024-*電光自動報靶系統招標公告,現需對有關內容予以變更,按照軍隊采購相關法規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購包1: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系統原因時間變更
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投標受理開始時間:2025-03-20 00:00:00,更正為:2025-04-15 08:00:00。
原公告的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5-04-09 00:00:00,更正為:2025-04-15 09:00:00。
原公告的開標時間:2025-04-09 00:00:00,更正為:2025-04-15 09:00:00。
其他內容不變
二、其他補充事宜
1.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著上級領導機關和采購管理部門旗號,欺騙誘導請托、干預采購事務、謀取非法利益,現公布“六個一律、兩個專線”聲明: ①凡是出示上級領導機關或采購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通話記錄、短信微信,表達相互熟識、關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輕信。 ②凡是打著上級領導機關或采購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幌子請托辦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③凡是打著上級領導機關或采購管理部門相關人員親戚朋友、身邊工作人員,干預插手招標采購、 (略) 罰等敏感事項的,一律不得辦理。 ④凡是假借上級領導機關或采購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名義轉述有關事項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⑤凡是冒充掌握上級領導機關或采購管理部門內部信息實施誘導誘騙的,一律不要相信。 ⑥凡是假冒上級領導機關或采購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名義通過其他方式途徑干擾采購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一律不要聽信。 出現上述情況的一律予以警告并專項記錄在案,涉及敏感事項及時報告上級釆購管理部門,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核查。 開設兩個專線,暢通舉報渠道:①我站設立一部專線電話(010-*),凡是本站采購業務出現上述聲明的問題,可以直接撥打電話詢問核實,并受理舉報線索;②在采購服務中心設置1部專線電話(010-*),受理全行業上述聲明中所列問題的舉報線索。 2.投標供應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應商(含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軍隊采購失信名 (略) 罰期內的供應商)的產品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確需配套使用的,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確需配套使用”的情況說明,且選用產品的合計金額不得超過項目總金額的30%,否則投標無效。投標供應商在選擇投標產品時,須通過 (略) 查詢、向配套產品生產企業函詢等方式,確認選用產品是否屬于被禁止供應商或禁止范圍內產品,因選品問題導致的投標無效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投標保證金追溯期2年。自本項目開標之日起2年內,若發現投標供應商在參加該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存在違規行為,供應商須退還投標保證金,未按規定退還的,依照相關規 (略) 理。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