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
砂石料轉運公開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略) 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
2025年3月
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
砂石料轉運公開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1. 項目情況概述
項目概況:項目為橋梁、隧道、公路工程,工期4年,預估2027年6月完工,本次采購交貨地點位于西 (略) (略) 沙益出口碎石廠、列希碎石廠、田妥1#拌合站,預計交貨期為2025年4月。
本次采購主要用于砂石料轉運。
2. 物資信息說明:
序號 | 運輸物資名稱 | 單位 | 數量 | 預計采購時間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1 | 砂石料轉運 | 方 | (略).00 | 2025年4月 | 2025年4月-2027年6月 | 沙益出口碎石廠-田妥1#拌合站 |
2 | 砂石料轉運 | 方 | (略).00 | 2025年4月 | 2025年4月-2027年6月 | 列希碎石廠-田妥1#拌合站 |
合計 | (略).00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增值稅資格、 (略) 貨物運輸經營范圍的生產商或銷售商。招標生產商(必須是營業執照范圍內所經營的產品)擁有相應的配套設施,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2 運輸能力要求:要求達到一定的運輸能力,滿足砂石料轉運需求。
3.3財務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3.4履約信用要求:近兩年不存在違法違規和其他不良行為,不存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
3.5投標人需 (略) 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注冊通過的供應商。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采購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報價者,請于2025年3月21日12時00分至2025年3月24日12時00分,通 (略) 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報名和下載采購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略) 上遞交的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12時00分至2025年3月25日12時00分,逾 (略) 上投標者,則說明放棄投標。
6.開標時間
6.1開標時間:2025年3月25日12時00分。
6.2開標地點:本次采購 (略) 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線上開標,不舉辦現場開標會議。
7.聯系方式
項目名稱: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
地址:西 (略) (略) 左貢縣斜庫村
聯系人:張海龍(技術、系統報價咨詢)
聯系電話:(略)
電子郵件:*@*q.com
公司公共郵箱:*@*q.com
監督機構:中 (略) (略) 紀委辦公室
聯系電話:0379-(略)
投標人須知
1. 投標報價
1.1投標報價應包括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稅金,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增值稅稅金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
1.2投標人應充分了解該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
1.3投標報價為各分項報價金額之和,投標報價與分項報價的合價不一致的,應以各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投標報價;如分項報價中存在缺漏項,則視為缺漏項價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項報價之中。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總額,應同時修改投標文件“分項報價表”中的相應報價。
1.4本次砂石料轉運報價在合同執行期間價格為固定價,固定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予調整。
定價機制:含稅綜合單價=固定價。
以上報價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票制結算方式,投標人、合同供應方、發票開具方、運輸款收款方三流需一致,中標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單位或個人收款。
報價應有較為詳細的運輸成本分析表,運輸成本分析表各明細報價的總合計數必須與投標總價相同。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現行法律、法令和條例規定的,所有根據合同或其他原因,應由賣方支付的所有稅金和應繳納的費用,均包括在所報的單價或總額內,且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明確可抵扣稅率。
2.結算及支付
(一)結算對賬
1.結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為一個結算周期。
2.結算數量:每月每個周期結算量以雙方確認后的數量為準。雙方對結算周期內的數量進行簽字確認,并加蓋印章。
3.結算時(略)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到場,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由(略)方留存。
(二)發票開具
1.(略)方支付運輸款前,(略)方應向(略)方提供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合同約定內容和本期實際運輸結算情況,準確填寫發票項目;若(略)方未向(略)方提供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略)方有權拒絕支付結算運輸款。
2.增值稅發票開票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中 (略) (略)
納稅人識別號:(略)54B
地址、電話: (略) (略) (略) 262號029-(略)
開戶行及賬號:中國 (略) (略) 支行(略)(略)
備注里填寫:項目名稱: (略) G318線提質改造工程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一分部 項目地址:西 (略) (略) 左貢縣
(三)支付
1.支付方式:
□先款后貨R結算后30日內付款
□結算后60日內付款□結算后90日內付款
□使用供應鏈金融產品
2.支付方式默認為現金。
3.對賬結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審批,(略)方及時將應付運輸款足額支付給(略)方。
4.(略)(略)雙方約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21日(略)(略)雙方核對運輸數量和結算金額,(略)方在收到(略)方提交的結算單據及相應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票制)后辦理結算手續,結算后30天內支付100%款項。中間結算不免除(略)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所有應付款項,應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銀行賬戶,不得向供方經辦人支付或供方非書面委托付款賬戶上支付。
技術規格要求
1. 總則
1.1本次采購所描述的技術說明僅供報價人在編制報價文件時做參考,其中如相關的說明、要求和工程數量等與設計文件和有關的規范、規定、驗收標準等有沖突的情況,應以設計文件和有關的規范、規定、驗收標準為準。
1.2報價人在滿足本次招標的有關資質的前提下,必須熟練掌握并執行有關國家法規、行規及有關專業技術設計與施工規范,以便能夠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務工作。
1.3報價人在成交后的供貨期間,生產作業應符合環境保護及國家相關安全要求,嚴格貫徹國家及相關部門頒發的生產規范、規程,嚴格按規操作。
1.4采購文件中的材料規格數量僅供報價中參考用,具體材料規格數量以施工實際需求為準。
1.5本說明中的專業技術要求為主要技術指導性原則,詳細的施工技術要求、施工作業規定均應遵守國家及相關行業部門的強制規范及規定。
2.質量保證
2.1確保全部運輸質量達到業主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有關標準、規定及設計文件要求。
2.2質量保證期滿足各包件招標人業主方最低要求。
3、驗收
3.1驗收標準:每月結算數量以雙方確認后的數量為準。雙方對結算周期內的數量進行簽字確認,并加蓋印章。
3.2運輸服務過程中未詳盡部分及 (略) 按相關應用標準執行。
投標文件格式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
砂石料轉運公開單一來源采購
投 標 文 件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物資描述表
序號 | 運輸物資名稱 | 單位 | 數量 | 預計采購時間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1 | 砂石料轉運 | 方 | (略).00 | 2025年4月 | 2025年4月-2026年4月 | 沙益出口碎石廠-田妥1#拌合站 |
2 | 砂石料轉運 | 方 | (略).00 | 2025年4月 | 2025年4月-2026年4月 | 列希碎石廠-田妥1#拌合站 |
合計 | (略).00 |
備注:1、投標人應嚴格按照招標人物資描述表里面的內容進投標報價,不得按照投標人的理解改動各類規格型號,投標時如確有差異,需在投標報價中標識清楚或通知招標人具體情況;如標識不清楚或未通知投標人等,造成的后果投標人自行負責。
2、由于本次招標數量為暫估數量,項目實際采購數量根據項目現場情況進行調整。
3、運輸服務供貨時間為根據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時間,實際供貨時間可能有一定調整,實際供貨時間以(略)方計劃為準。
投標人: (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標報價表
投標報價表
投標人名稱:
序號 | 運輸物資名稱 | 計量單位 | 數量 | 含稅綜合運輸單價(元/方) | 含稅總價金額(元) | 備注 |
1 | 2 | 3=1*2 | ||||
1 | 砂石料轉運 | 方 | (略).00 | |||
2 | 砂石料轉運 | 方 | (略).00 | |||
合計金額小寫(元) | ||||||
合計金額大寫(元) |
注:1、以上報價均為含稅價,稅率為 %
2、以上報價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一票制結算方式,即投標人、合同供應方、發票開具方、運輸款收款方三方一致,中標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單位或個人收款。
3、以上沙益隧道出口洞渣轉運最終的數量在實施階段可能有一定調整,最終數量應以買方實際運輸數量為準。
投標人: (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報價說明:
1、投標人對《物資描述表》中的運輸數量進行報價。
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該表中“綜合含稅單價”為指沙益隧道出口轉運洞渣綜合單價,是買方支付賣方的運輸服務的單價,其包含但不限于:運輸材料的設備費、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燃油費、車 (略) 費、道路協調費、保險費、利潤及到達(略)方要求運輸終點前所需的其他一切費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和風險。
3、若投標人需對上述條件和資料作修改和補充的,應在其投標報價中明示。
3、成本分析表
報價成本分析表
單位:元
運輸物資名稱 | 運輸單價 | 服務費 | 稅費 | 其他 | 綜合單價 |
1 | 2 | 3 | 4 | 5=1+2+3+4 | |
注:僅針對砂石料轉運作單價分析,本表中的綜合單價5必須與投標報價表中的2綜合單價一致。
投標人: (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全部響應承諾書
為營造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交易環境,樹立誠信守法的供應商(分包商、服務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單位作出以下承諾:
對采購合同條款及格式里的所有內容全部響應。
投標人: (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
砂石料轉運合同
(合同編號: )
(略)方(需方):
(略)方(供方):
合同編號:
砂石料轉運合同
(略)方: (需方)
(略)方: (運輸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 運輸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1.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并作為閱讀和理解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⑴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雙方的來往函件及其他文件(含招標文件、補遺、澄清文件、中標公告等);
⑵本合同書;
⑶供應商的投標報價文件。
2.雙方所有的往來函件應及時通過本合同中約定的電子郵箱進行傳遞、接收。
3.上述文件將互相補充,若有不明或不 (略) ,以上列次序在先為準。
第二條 運輸合同價款
1.運輸物資名稱、運輸設備、單位、暫估數量、不含稅單價、不含稅合價、起止地、增值稅、價稅合價(即本合同所指價款)(可另加附頁作為合同附件):
序號 | 運輸物資名稱 | 單位 | 暫定數量 | 不含稅 單價(元) | 不含稅 合價(元) | 起止地及運距 | 備注 |
1 | |||||||
2 | |||||||
3 | |||||||
… | |||||||
不含稅合計(元) | |||||||
增值稅(元) | |||||||
價稅合價(即本合同所指價款)(元) |
2.本合同采用價稅分離的原則約定合同價款。
3.合同價款=單價×合同暫定數量×(1+增值稅稅率)
(注:①合同價款均為暫定價款,實際合同價款以(略)方最終認可的價款為準。
②不含稅單價包含運輸材料的設備費、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燃油費、車 (略) 費、道路協調費、保險費、利潤及到達(略)方要求運輸終點前所需的其他一切費用。
③合同數量均為暫定數量,具體數量以經(略)方確認實際完成的運輸數量為準,并作為合同價款的支付依據。)
4.上述不含稅單價為 固定/浮動 單價。
⑴固定單價在合同履行期間不予調整,稅率依據國家政策做對應調整。
⑵浮動單價的浮動機制為 ,稅率依據國家政策做對應調整。
以上兩種單價取其一種形式。
第三條 履約擔保
1.履約擔保方式:
⑴由(略)方在第一次向(略)方支付的合同價款中予以扣除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注:履約保證金扣除金額,項目部可根據合同實際簽訂情況自行確定)
⑵(略)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略)方提交數額為暫定合同價款含稅總價 元的銀行保函。
(注:以上兩種方式可選擇一種作為履約擔保方式)
2.履約擔保期限: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物資運輸結束后30日。
⑴采取扣除相應合同價款作為履約擔保的,合同供貨期結束后30日內無息退還。
⑵采取銀行保函擔保作為履約擔保的,合同供貨結束后保函自動解除。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⑴因(略)方發生本合同第十四條合同終止履行中任一違約行為而致(略)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的。
⑵(略)方不履行實質性的投標承諾(如有)。
⑶(略)方未經(略)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運輸。
第四條 運輸、驗收
1.運輸期間:暫定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終運輸期間以(略)方書面通知的實際運輸截止時間為準。
2.(略)方于運輸 日前向(略)方發送物資運輸計劃,(略)方應按該計劃要求將物資運送至(略)方指定地點,并在物資運抵(略)方指定的地點前 小時通知(略)方進行 驗收。
3.(略)方向(略)方 發出物資運輸計劃后,如有變更,應在該計劃要求的運輸交付時間前 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略)方,(略)方應及時按(略)方要求做出調整。
4.(略)方因施工需要變更指定交付地點時,(略)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條件,并依據(略)方書面或傳真變更通知要求做出調整。(略)方出具變更通知應在指定交付日期前 日前通知(略)方。
5.如(略)方不能按要求完成(略)方的物資運輸計劃,則(略)方應在該計劃要求的運輸時間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略)方。(略)方應賠償因此給(略)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譽損失、工程進度遲緩等方面的損失,由(略)方在支付(略)方合同價款時直接扣除。
6.(略)方應確保物資運輸過程中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糾紛、責任由(略)方承擔。
7.(略)方運輸車輛進入(略)方施工現 (略) 域,必須服從(略)方人員的指揮和調度,按照(略)方現場人員 (略) 域停車、等待卸貨。
8.(略)方的運輸車輛在進出現場的過程中造成(略)方及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由(略)方承擔全部責任。
9.(略)方應對運輸裝卸采取防范措施,對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等各類事故承擔責任。
10.運輸途中,因(略)方原因致使運輸物資受損缺失,(略)方需賠償相應損失,(略)方有權在支付(略)方合同價款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 結算、付款方式、稅金
1.結算方式:(略)(略)雙方每月 日核對運輸對賬單,(略)方向(略)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可附加其它結算條款)后辦理結算手續,結算后 天內支付 %運輸款(注:結算方式可進行補充)。中間結算不免除(略)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
2.付款方式:
(1)現金轉賬或承兌匯票方式支付: 。
所有應付款項,應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銀行賬戶,不得向供方經辦人支付或供方非書面委托付款賬戶上支付。
(2)采用承兌匯票支付的,在承兌匯票有限期內,如(略)方提前貼現,所產生的承兌利息(略)方不予承擔。
3.如發生業主計量支付滯后導致(略)方延期支付(略)方合同價款的,(略)方不承擔任何因此造成的違約責任,(略)方不得向(略)方主張違約金、利息等事宜。
4. 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等其他稅費由(略)方自行承擔。
5.(略)方為 (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其他,注:其他指個體工商戶,個人除外),(略)方向(略)方每次支付款項前,(略)方應向(略)方提供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稅務機關代開),并按實際提供服務的情況,準確填寫發票項目。
6.(略)方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后,當天將完整清晰的發票影像資料傳遞給(略)方財務部,并采取專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等方式在發票開具后15日內送達(略)方財務部,送達日期以(略)方財務部簽收日期為準。
7.(略)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或不能通過稅務認證的,(略)方有權拒收或退回,(略)方應及時更換。如因此導致未能按本協議第八條第6款約定期限內送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略)方應當承擔合同價款(含增值稅)3%的違約金,(略)方有權在支付(略)方價款時,將上述違約金在(略)方價款中扣除。
第六條 雙方責任(項目可根據情況進行補充)
(一)(略)方責任:
1.每月及時同(略)方核對運輸量、辦理結算、支付價款。
2.滿足運輸車輛通行和卸貨條件,確保(略)方順利完成工作。
3.(略)方有權對(略)方的違章操作提出更正要求,(略)方需按要求改正,若因違章操作產生的任何后果,則由(略)方自行承擔責任后果。
(二)(略)方責任:
1.(略)方應確保自己雇傭的員工和運輸車輛的安全,為相關人員和運輸設備購買保險。
2.(略)方對運輸的物資進行清點、核實、確認,并安排符合(略)方要求的運輸設備進行運輸,并確保運輸物資的安全。
3.(略)方自行配備運輸工作人員,并且在進場時隨車出具用工證明。(略)方進場人員、車輛及貨物的質量、數量交驗簽字人員的委托需提前書面或郵箱向(略)方報備。
第七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機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機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知識產權
(略)方保證所運輸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略)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 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并對因為該侵權行為給(略)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終止履行
(略)方在執行合同中出現下列任一行為均屬違約行為,(略)方可據此向(略)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繼續履行。
1.以各種理由拒絕按(略)方要求完成物資運輸任務。
2.其他:
第十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略)方法人機構住所地 (略) (略) (略) 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工程項目政策性緩建、停工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知情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暫時延遲或終止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或政策性緩建、停工導致合同延遲、終止履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簽證書、合同書以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沒有(略)方事先書面同意,(略)方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它方。
3.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結算費用支付完畢即告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 補充約定
合同附件
附件1:(略)方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應蓋(略)方公章)
附件2: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3:(略)方中標通知書
附件4:其他需雙方共同確認的資料
(略)方:(需方章) (略)方:(供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 名: 戶 名: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識別號/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廉政建設協議書
(略)方: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
(略)方:
根據 (略) 鐵路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經雙方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略)(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嚴格執行(略)(略)雙方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5)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 (略) 理并要 (略) 理結果的權利。
第二條 (略)方的義務
(1)(略)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略)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略)方報銷任何應由(略)方或(略)方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略)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略)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略)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略)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接受(略)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略)方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等特定關系的人不得從事與(略)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
(5)(略)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略)方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略)方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不得借故刁難、要挾、脅迫(略)方謀取私利,索賄受賄。
(6)(略)方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略)。
第三條 (略)方的義務
(1)(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略)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品、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略)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或理由為(略)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略)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略)方不得為(略)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略)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 (略) 理并對 (略) 以罰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略)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略)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 (略) 理并對 (略) 以罰金;給(略)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略)方(略)方十年內不得進入中 (略) (略) 承建的所有工程項目中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 (略) (略) 罰。
第五條 雙方約定
本協議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執行。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略)(略)雙方簽署之日起至(略)(略)雙方所簽各類經濟合同中止之日為止。
第七條 其它
本協議作為與(略)(略)雙方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的附件,與雙方簽訂的經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略)份,(略)方執(略)份,(略)方執(略)份。
(略)方:(蓋章) (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環保生產合同
為在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環保、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本項目招標人 中 (略) (略) G318線田妥村至根要村段(業拉山沿怒江越嶺)施工項目經理部一分部(以下簡稱“招標人”)與投標人 (以下簡稱“投標人”)特此簽訂安全環保生產合同: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環保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環保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業主及監理、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投標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投標 (略) 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1.嚴格遵守應同時遵守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2007]第1號)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投標人應當對施工安全生產承擔責任。
投標人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投標人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及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 (略) 水運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依法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投標人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每(略)元合同額配備一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足(略)元的至少配備一名。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應當立即制止。
4.投標人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投標人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建造現場人員與船只的施工安全管理,對實施現場的防臺風、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6.投標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放射性檢測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7.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投標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8.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 (略) 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10.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1.投標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 (略) 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略) 理相關責任人。
如因招標人或投標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一式(略)份,(略)方執(略)份,(略)方執(略)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招標人: (蓋 章) 投標人:(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簽 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簽 字)
日 期: 日 期: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