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代理機構) (略) 社會體育指導中心(采購人) (略) 第十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整體視覺設計、官方小程序開發等綜合服務及開(閉)幕式、線上互動活動策劃執行服務(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210 天
2、實施地點: (略) 轄 (略)
(二)報價要求:
(一)報價方式:本項目報價以人民幣報價。
(二)費用構成:本次報價為項目包干價,包括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人員派遣工資、社保、撰稿費、服務費、程序搭建費、設計費、評審費、人員食宿費及項目相關所產生的費用、發票稅費等所有費用。
(三)競采報價應由供應商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與自身現實情況,并充分考慮不確定性因素可能導致的風險自行填報。若因供應商原因造成的漏報、錯報而導致本項目無法履行的,由供應商負責,采購人不會承擔任何費用。
(三)付款方式:
(一)中標單位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并啟動工作后的10個工作日內,采購單位支付合同金額的70%;
(二)中標單位完成相關服務內容后,并提交結案報告經采購人考核后10個工作日內,采購單位支付合同尾款,即為整體金額的30%。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綜合得分最高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代理服務費收取說明:
本采購項目由代理機構委托實施,經采購單位與采購代理機構委托協議約定,由中標供應商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5997元,由中標供應商通過公對公支付方式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
(四)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影響營商環境的相關費用。
(五)采 (略) 理:
項目所產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 (略) 理;若 (略) 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 (略) 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