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三輛輕型廂式貨車轉讓( (略) (略) ) | 項目編號 | N0109CL#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3-29 00:00:0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4-07 17:00:00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期,最多延長(1)個周期。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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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00 | |||||||||||||||||||||||||||||||||||||||
評估基準日 | 2024-01-18 | ||||||||||||||||||||||||||||||||||||||||
評估機構 | 滿洲里恒信舊機 (略) | ||||||||||||||||||||||||||||||||||||||||
轉讓底價(元) | #.00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略) (略) 聯系人:鄂曉彬 聯系電話:#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按本申請書的 (略) 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 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以及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略) 煙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辦公會紀要 滿煙辦會[2024]1號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略) (略) |
特別 | 請各意向受讓方認真勘驗車輛,了解車輛現狀,報廢年限,車輛變更、轉移登記等相關業務政策,需承擔對應風險及責任,不得以此為由放棄受讓。 公告中車輛的年檢信息等參數來自評估報告及轉讓方提供,僅供參考,請各意向受讓方與轉讓方核實車輛年檢信息。 1、本次處置車輛按其現場展示現狀進行轉讓和交接,委托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委托方對標的品質和質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內蒙古產權 (略) (簡稱“中心”)僅就委托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公告中顯示的標的數據、圖片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使用,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2、在意向 (略) 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 (略) 競價交易規則》及《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3、意向方報名請于公告期內到內蒙古產權 (略) 站自行注冊賬號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預留銀行賬戶名稱須與會員注冊名稱一致,且銀行卡號須為該名稱對應卡號)匯入保證金。【不可用現金、信用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匯入】意向受讓方在將資金轉入錢包后,需將錢包中的資金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4、最終受讓方辦理標的交接手續時務必須向中心提交《實物資產受讓申請書》、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5、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或未按照轉讓方相關規定進行資產交接,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轉讓方有權按照公告約定扣除競價保證金或過戶保證金。 6、車輛仍在使用,車輛里程表行駛公里數以實際勘驗為準。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 | 無 | |
標的交割 | 1、受讓方須在全部交易價款支付完畢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及內蒙古產權 (略) 出具的《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車輛交接通知單》與委托方辦理提取車輛及交接過戶手續。車輛交付后發生的一切風險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車輛及人身事故、車輛的丟失及損毀)由受讓方承擔。 2、受讓方提車后須自行去該車輛登記機關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須在提車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車輛轉移登記手續。 3、受讓方須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向內蒙古產權 (略) 提供車輛過戶證明。 4、如因車輛管理部門的相關政策發生調整,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等情形的,經委托方確認后,委托方收回車輛,由此已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中心無息退還交易價款、服務費及保證金。 5、受讓方如需將車輛過戶至異地,須自行了解當地車輛過戶相關規定,由此導致的相關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實際情況為準,請各意向受讓方自行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部門相關規定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稱“中心”)僅就委托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競買行為,意向受讓方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標的公告內容和知悉標的現狀,并自愿接受標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競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而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一、意向受讓方應將競價保證金交納至中心指定賬戶,繳納保證金的匯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必須一致。 二、競價成交后,受讓方已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過戶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受讓方應按照《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內明確金額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按成交價的5%支付),持相關身份證明材料領取《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車輛交接通知書》。 三、本次處置車輛的相關要求: 1、車輛必須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號牌不隨車轉讓)。 2、本次轉讓車輛在交接前如有欠繳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違章罰款和扣分),由轉讓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關費用。 3、車輛辦理轉移登記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脫檢罰款、脫檢扣分、繳納車輛保險、補檢車輛、車輛購置稅、托運、維修、補辦證件、專用車輛噴涂改色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競買人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聯系人:鄂曉彬 聯系電話:# | ||||
競買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4-03-29 00:00:00 至 2024-04-07 17:00:00 | |||
報名手續 | 見附件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繳納:金額#.00元,截止時間2024-04-07 17:00:00,按系統提示繳納。 2、保證內容: 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轉讓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中心扣除轉讓方與受讓方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被確認受讓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均未參與競價程序的; (3)受讓方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未將簽字蓋章的競得標的的結果通知單遞送至內蒙古產權 (略) 的; (4)被確定為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全部交易價款、服務費的; (5)受讓方受讓車輛后,未按照規定時間提供轉移登記證明的。 處置方式: 1、意向受 (略) 絡競價程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一次性向中心交納全部交易價款、服務費,其已交納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過戶保證金。在中心核實車輛轉移登記證明后5個工作日內,由中心按照受讓方報名時預留賬戶信息,無息退還過戶保證金。 2、未能確定為受讓方的,在網絡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中心按照受讓方報名時預留賬戶信息,無息退還競價保證金。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動態報價/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4-03-29 00:00:00-2024-04-08 09:30: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服務費 | 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5%收取。 | ||||
附件下載 | 實物資產受讓申請書.docx產權交易業務收費辦法.pdf(3輛)車輛基本情況及相關信息明細表.xls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鄂曉彬 |
咨詢電話 | #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 | |
咨詢地址 | (略) 賽罕 (略) 3 號 | |
技術支持 | 高先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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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