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安鄉站成 (略) 智能制造體育用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 (略) 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 (略) (略) (略) 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郵 編:*
聯系電話:073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做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智能制造體育用品項目 |
建設地點 | 安鄉縣大鯨港鎮 (略) 十六組 |
建設單位 | 安鄉站成 (略)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 (略) |
項目概況 | 安鄉站成 (略) 智能制造體育用品項目,選址在安鄉縣大鯨港鎮 (略) 十六組,租賃安鄉 (略) 標準化廠房進行建設生產,總占地面積*.2平方米,建筑面積*.11平方米,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共建設精益生產線16條,自動化生產線2條,年產運動鞋*雙,項目于2022年11月取得《 (略) (略) 關于安鄉站成 (略) 智能制造體育用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常環建(7)〔2022〕20號),2023年9月完成竣工環保自主驗收。本次擴建為二期工程,不新增用地,生產工藝不變,在現有廠房內新增1條照射線、8條精益線、10條針車線、8條自動化生產線,投建后年產運動鞋約*雙,全廠產能將達到*雙。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治理措施: 原一期調膠房、精益生產線、自動生產 (略) 理設施改為“活性炭吸附+熱氮氣脫附+催化燃燒(電熱)”處理后分別經(DA001)、(DA002)、(DA003)排放;2棟、4棟生產線產生的廢氣經主管道引至樓頂,分別采取“活性炭吸附+熱氮氣脫附+催化燃燒(電熱)”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4)、(DA005)排放;鞋底打粗過程產生的顆粒物采取“集氣罩+布袋除塵”處理后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本項目VOCs(以非*烷總烴表征)有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車間外(廠內)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2019)表A. (略) 內VOCs(以非*烷總烴表征)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最高允許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食堂油煙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表2大型飲食業單位排放標準限值。 (2)廢水治理措施: 項目產生的大底清洗廢水經三級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嚴禁外排;冷卻水定期補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隔油池、 (略) 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三級排放標準同時滿足安鄉城 (略) 理廠進水水質 (略) (略) ,經安鄉縣城 (略) (略) 理后外排。 (3)噪聲治理措施: 項目營運期的噪聲主要為裁斷機、壓標機、萬能車等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采取基礎減震、 (略) 、車間封閉、建筑隔聲等有效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08)3類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營運時間,加強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確 (略) 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高噪聲現象,嚴控噪聲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4)固廢治理措施: 項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化學品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按要求設置規范化危險廢物暫存間,分類收集,建立管理臺賬,定期委托有資 (略) 置;廢料、邊角料和廢包裝材料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設置暫存場所,分類收集,交相關單位 (略) 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略) 置,嚴禁固體廢物亂堆亂放,隨意丟棄,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強環境管理: 建立各項環保規章制度和環保崗位責任制,完善相關突發環境應急措施,預防環境風險事件發生,加強環保設施的管理與維護,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和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