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富有、胡俊瑞:
送來《補辦出讓手續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靈山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安置就業用地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指導意見的通知》(靈政規〔2023〕3號)的指導意見,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位于靈山縣三海街道三多社區東邊塘安置區A區E19號、不動產權證書號為桂(2023)靈山縣不動產權第*號、登記面積為108.00平方米的國有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補辦出讓給你們,出讓用途為城鎮住宅,出讓年限為70年,應補繳土地出讓金總額為*.00元。
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條件。
三、請憑本批復、《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繳土地價款票據及相關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靈山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件下載:
關聯文件: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