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福州市長樂區航城街道會堂南路33號三盛璞悅花園二期(原“三盛·璞悅花園二期”)7#樓1302單元的轉讓(面積105.04㎡)。
掛牌起始價:人民幣141.*元,競買保證金:人民幣28.*元。
一、標的簡介:
該套住宅均已取得單獨的《不動產權證書》權證,權利性質為出讓/市場化商品房;用途為(商住)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權屬 (略) 長樂區領航 (略) ;房產均為鋼混結構,帶電梯。權屬清晰,水、電、煤氣已入戶,目前為毛坯空置狀態,一房一價。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報名(支持聯合競買)。
三、事項告知:
1、競買人繳納了競買保證金視同接受競拍標的的掛牌起始價,若至報名截止日該競拍標的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拍賣師在拍賣現場即確認該競買人為該競拍標的的買受人(成交價為掛牌起始價);競拍標的在報名截止時若產生兩個及以上競買人,拍賣現場即轉入競價程序(標的掛牌起始價轉為標的起拍價),按競價規則及要求實施。競價結束時,若不報(應)價,拍賣師則宣布最先將競拍標的競買保證金匯達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以該銀行出具的銀行投標保證金到賬證明為準)的競買人即以掛牌起始價被確定為買受人。
2、競買人有權檢驗、查閱標的物及其有關資料包括且不限于競買人應在競價前自行向有關部門落實是否因自身原因不具購房條件等相關信息,若成交后因自身原因造成無法過戶的,由其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競買人參加應價,視為已行使前款權利并認可標的物現狀。
3、未成年人參與競拍的,報名時應由監護人代替未成年人簽署拍賣會文件并辦妥競買登記手續,同時應承諾:監護人 (略) 長樂區購房條件,若競拍成功,監護人應保證未成年人及時按約定時間以未成年人注冊銀行賬戶一次性支付拍賣成交款,否則即構成違約。
4、支持購房戶采用銀行貸款方式(可支持組合貸)支付購房款,對意向以貸款方式競買的客戶應在拍賣前自行咨詢貸款銀行了解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及需提供的材料,拍賣成交后若競買人/買受人不符合貸款條件/貸款審批未通過的則付款方式自動轉入一次性支付拍賣成交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