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3 天
2、實施地點: (略) 轄 (略)
(二)報價要求:
本次報價為包干報價,報價包括(但不限于)貨物費、運輸費、裝卸費、噴涂費、調試費、稅費等、清潔費等所有費用。因參與服務商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
(三)付款方式:
劃線服務完成且經采購方驗收合格后,服務商向采購方開具正式發票,并繳納合同成交金額5%作為質保金,采購方在收到發票及質保金后7個工作日內向服務商支付合同金額的100%。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報價最低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如出現兩個以上相同最低報價的,則依照采購文件(采購需求)中約定的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最低價"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影響營商環境的相關費用。
(四)采 (略) 理:
項目所產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 (略) 理;若 (略) 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 (略) 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