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中 (略) (略) 新蔡縣城投·東湖(略)號(南區)項目 電梯(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狀態:公示中
發布時間:2025-01-14 14:00:00
中交 (略) (略) 新蔡縣城投·東湖(略)號(南區)項目
電梯(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一、項目概況與詢價內容
1.1項目概況:
新蔡縣城投·東湖(略)號(南區)項目,工程造價約1.818億元,工期720天,項目位于河 (略) 新蔡縣古呂大 (略) 交叉口西北側,總建筑面積(略).60㎡,涉及13棟二類高層住宅樓和1棟多層公共配套用房,涵蓋土建、裝飾裝修及安裝等專業。1#樓(0/2F)框架結構,建筑高度9.55m;2#、3#、5#、8#、9#樓(-1F/11F)剪力墻結構,建筑高度32.45m;6#、10#、11#、12#、13#、15#、16#、18#樓(-1F/13F)剪力墻結構,建筑高度38.25m;地下建筑面積為(略).70㎡,層高有3.6/5.0/5.1/6.3m,其中人防工程面積為3985.39㎡。
1.2公告內容:
序號 | 設備名稱 | 單位 | 采購數量 | 綜合單價 | 總價 |
1 | 直梯 | 套 | 16 | ||
2 | 直梯 | 套 | 1 | ||
3 | 直梯 | 套 | 10 |
說明:
上表合同數量為暫定數量,具體數量以雙方驗收合格數量為準,最終結算數量以(略)方驗收簽證的質量合格的實際供貨數量為準,并作為合同價款的支付依據。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 / 個工作日內,(略)方向(略)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作為定金,定金在(略)方交貨后抵作貨款。
2.結算手續:
1.過程(中期)結算
1.1每月16日前,(略)方應將結算及過程中施工原始資料報送給(略)方確認并提交手續完備的《工程數量簽認單》到(略)方進行審核結算,開據結算單進行中期結算。
1.2若(略)方未及時報送結算原始資料,(略)方有權單方編制當月(期)結算資料,視為(略)方同意(略)方的結算意見。
1.3(略)方結算時將扣除(略)方調撥材料費、超用材料費、使用(略)方的機械費用、水電費、違約金、 (略) 罰、質量保證金、農民工資保證金等各項費用。
1.4(略)方項目經理審核完畢,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簽署意見后項目財務部確認。
1.5如果所結算工程數量超出雙方合同約定數量、有新增單價或新增細目的,根據實際情況簽訂工程數量調整單或補充協議后方可結算。
1.6當月進行結算,中間不臨時借款。
2.完工最終結算
2.1最終結算,由(略)方項目總經濟師(或總工程師)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現場驗收工程實體并確認完工工程數量、質量缺陷及遺留工程,交(略)方負責人簽認。
2.2(略)方應自合同工程交工驗收之日起28天內,向(略)方遞交手續完整的竣工驗收報告及結算資料,(略)方在收到(略)方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后安排竣工結算審核工作。如工程結算資料不完整,(略)方需重新補充直至完整。(略)方將據此開具結算單進行最終結算,如(略)方逾期不報送視為承認(略)方的結算意見。
2.3若(略)方未在交工驗收之日起28天內提交書面結算資料,(略)方有權單方編制并出具最終結算單并且視為(略)方同意(略)方的結算意見,(略)方應支付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2.4(略)方物設部門將完工工程量與設計工程量進行總量復核,分析差異原因,對于超設計量結算的工程提供書面說明;對中間結算中的錯誤、疏漏進行修正,確定最終結算 “工程數量簽認單”,并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單價辦理“最終結算表”。
2.5(略)方與(略)方簽訂《最終結算協議》,明確本期結算為最終結算,寫明合同累計結算總額、各項扣款,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返還等事宜。該《最終結算協議》經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公章及(略)方授權代表簽字蓋公章后生效。
2.6(略)方在接到(略)方下發的通知、工作聯系單3天內沒有書面回復予以否認和修改的,視為(略)方已經接受,并作為合同附件及最終結算的依據。
2.7(略)方應投入資金保證按時發放農民工工資、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不得以(略)方未支付作為(略)方對外欠款的理由,無農民工工資發放簽認表(略)方不予結算。
2.8未按上述程序進行的中期結算和最終結算的任何單據或簽字不全的單據,(略)方將視為個人行為,均不能作為中期結算和最終結算的依據。
2.9工程不滿足質量、安全及環保、工期要求的,(略)方不予結算。雙方應在合同工程全部完工三個月內辦理完成最終結算手續,如果因(略)方原因在三個月內未辦理完成最終結算手續,視為(略)方認可(略)方對結算款的結算。
3.支付:
3.1(略)方須持結算單、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略)方結算人員的授權委托書原件、農民工工資發放簽認表及結算人員身份證到(略)方財務部門辦理支付手續,否則(略)方不予支付。
3.2(略)方支付每期結算款時,應按合同約定扣除應扣款和暫扣項.
3.3如果(略)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結算資料,導致(略)方不能按期進行結算的,(略)方有權不予進行資金支付。
3.4(略)方根據業主計量款到位情況統籌支付。(略)方支付(略)方結算款以業主支付(略)方對應工程內容的結算款為前提條件,若業主延期向(略)方支付結算款,(略)方也將按規定推遲向(略)方支付結算款,(略)方承諾不因此向(略)方索賠。施工過程中,(略)方向(略)方支付每一期結算款的比例和金額不得超過項目主合同約定的業主向(略)方支付結算款的比例和金額,亦不得超過業主向(略)方實際支付的結算款金額,(略)方承諾不因此向(略)方索賠。但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略)方可視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統籌支付。(略)方書面下達正式訂單后一個月內,支付該批次進場電梯金額的20%作為預付款,提貨前一個月內再支付至該批次進場電梯金額的50%,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至該批次進場電梯金額的80%,該批次進場電梯金額的12%順延至下批次電梯進場金額中支付,該批次進場電梯金額的5%作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略)方可統籌支配該保證金并用于相關費用支出;經(略)方確認(略)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可最高返還已扣保證金的50%。在雙方辦理最終結算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其他經濟糾紛時,剩余部分按規定返還(略)方;該批次進場電梯金額的剩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待業主驗收通過后6個月內按規定支付給(略)方,但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略)方對產品質量應承擔的保證責任。未發生質量問題,扣除的質量保證金待驗收通過后6個月內、業主返還到位后一個月內按規定據實返還;如發生質量問題,返修費用由(略)方的質量保證金支付,不足部分從(略)方結算款中扣除或(略)方返還已支付結算款。打“√”選擇以下付款方式:
( )網銀轉賬支付;
( √ )銀行票據支付: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等;
( √ )供應鏈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3.5(略)方應依法納稅,(略)方在每期結算辦理完畢5個工作日內須向(略)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加蓋與合同中(略)方名稱一致的發票專用章(如稅務部門要求合同、發票等備案登記的,(略)方承擔相關費用并辦理相關手續)。
3.6(略)方因實施本項目而與第三方簽訂材料買賣或設備租賃合同的,若(略)方同意代(略)方支付材料款或租金,則在(略)、(略)、第三方(即與(略)方在本項目工程施工中發生經濟關系的一方)共同簽字確認后,可由(略)方在(略)方的工程結算款中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4.業主委托的第三方對本工程進行工程審計的結果,經(略)方確認后,(略)方有權從(略)方結算款結算款中予以審減。
4.1合同約定的結算款支付期限屆滿,(略)方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結算款,(略)方應向(略)方提交書面支付通知,(略)方收到(略)方提交書面支付通知之日為(略)方給予(略)方的付款寬限期,該寬限期不計入(略)方付款逾期之內,(略)方亦不支付該寬限期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4.2(略)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保理、銀行承兌匯票及銀行電子金融類產品等方式,(略)方不得拒絕,任何支付方式均視同現金支付,且由(略)方承擔貼息等相關費用,(略)方不承擔除合同價款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4.3(略)方應嚴格執行(略)方的財務制度要求。
5.保修(質)金條款據實選擇,如選擇則在括號內打“√”,不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合同結算總價款的 5 %作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按 月 在每期結算中扣除。(略)方可統籌支配該保證金并用于相關費用支出。經(略)方確認(略)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可最高返還已扣保證金的50%。在雙方辦理最終結算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其他經濟糾紛時,剩余部分按規定返還(略)方。
(√)合同結算總價款的 3 %作為保修(質)金,按 月 在每期結算中扣除。未發生質量問題,扣除的質量保證金待項目質量保修期滿、業主返還到位后一個月內按規定據實返還;如發生質量問題,返修費用由(略)方的質量保證金支付,不足部分從(略)方結算款中扣除或(略)方返還已支付結算款。
6.(略)方負責開具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13%),開具時間和要求以(略)方通知為準。(略)方提供稅務機關核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供(略)方查驗,以證明發票的真偽。否則,(略)方有權拒絕付款并順延付款時間。因(略)方開具的發票不及時、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發票引起稅務問題的,(略)方需依法向(略)方重新開具發票,并向(略)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違約金及相關損失等。
7.合同采購物資品種、價款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項目發生變化的,如果(略)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認證抵扣,由(略)方作廢原發票,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認證抵扣,則由(略)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額補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減少的金額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8.若國家調整相關稅率,則根據國家相應政策通過“不含稅價款不變,調整適用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簽訂稅率調整協議來調整含稅單價或含稅合同總價。
四、公告獲取方式
凡有意參加報價者,請于 2025年 1 月14日14:00時至2025年1月14日17:00時,通過遠程登 (略) 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下載公告。五、報價單的遞交
1 .報價單遞交的時間為: 2025 年 1 月14日17:00時 至2025 年1月 15 日17:00時。報價人應當通過遠程登 (略) 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上傳,遞交時間即為上傳成功時間。
2.逾期未上傳成功的報價單,詢價方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詢 價 方: 中 (略) (略) 新蔡縣城投·東湖(略)號(南區)項目經理部
聯 系 人:白曉雨
電 話:(略)
2025年1月14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