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飯堂后勤服務質量,加強對食材采購的管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降低采購成本,經局黨組會研究,決定通過公開比選方 (略) (略) 機關飯堂食材供貨商。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 (略) (略) 機關飯堂食材配送比選項目。
(二)服務地址: (略) 春城城東大道164號
(三)服務年限:合同服務年限為兩年,自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合同兩年一簽,若出現違背履行合同約定相關事項,我局提前解除服務合同,按照比選排名依次遞補。
(四)服務主要內容:按照飯堂負責人提前下達的訂單要求,于每日早上6時按時將訂單內所有食材送到指定地點,提供相應的送貨清單,雙方現場驗收簽名確認后各持一份,作為結算憑證。同時,根據需要臨時提供相應食材。
(五)貨物質量要求:所供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要求。米面類貨物須符合糧食衛生國家標準(略)規范要求;食用油類貨物須符合食用植物油國家標準(略)規范要求;食品污染物限量標準須符合國家標準(略)規范要求;禽畜類產品生產商須符合動物防疫規范要求;預包裝類貨物須具有QS認證標識,原產包裝整裝交付;提供的所有貨物必須為非轉基因產品。
(六)運輸要求: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無污染,每次配送前進行清洗消毒;運輸途中嚴防日曬雨淋,注意通風散熱,蔬菜應小心輕放,嚴防機械損傷;運輸人員需持有健康證件,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略),不涂指(略)油,不佩戴飾物,保持手部清潔。
(七)重量要求:所有品種在飯堂按除凈重過秤,最終交易重量以雙方確認的過秤數為準。
(八)價格要求:結算價應以本地“菜籃子”公布的平均零售價格為基準。
二、資質要求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參加比選的, (略)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二)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比選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承諾函或聲明函,詳見附件4)。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相關承諾函或聲明函,詳見附件4)。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 (略) 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 (略) 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略)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略)元的,從其規定)。
(六)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則適用其規定),并 (略) 區范圍內設有配送服務點和定量物資儲備中心。
(七)運送車輛及駕駛員須具備合法手續及合法證件等。運送車輛為本項目食品運送專用車輛,車輛要確保清潔衛生,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確保食品在配送過程中不受污染,保證食材的新鮮度和及時配送。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登記遞交資料內容
(一) (略) (略) 機關飯堂食材供貨商比選報名表(具體格式見附件1)。
(二) (略) (略) 機關飯堂食材配送比選登記提交資料一覽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
(三)登記申請函(具體格式見附件3)。
(四)法人代表證明書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
(五)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人原件備查)。
(六)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營業執照原件備查)。
(七)具有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則適用其規定)。
(八)提供比選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九)提供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十)提供運送車輛及駕駛員須具備合法手續及合法證件復印件(原件備查)。
(十一)公開比選申請人聲明(具體格式見附件4)。
(十二)參選單位提供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商務部分(同類項目業績、配送車輛、倉儲情況、食品安全責任險);技術部分(配送方案、應急方案、食品安全檢測能力、信息化管理等)。
(十三)參選單位提供報價表(具體格式見附件5,單獨密封)。
注:以上資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四、資格審查及公開比選方式
(一)由我單位組成考評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報名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后再進行實地考察,根據綜合得分情況擇優選擇供應商。
(二)本項目共選取1家單位。
(三)比選結束后對中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簽訂框架服務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比選資格。
(二)中選單位不得進行轉包、分包。
(三)登記遞交資料時間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止(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四)報名地點: (略) 城東大道1 (略) (略) 6樓辦公室,聯系電話:0662-(略)。
(五)本項目不屬于法定招標,有關 (略) (略) 解釋。
附件1: (略) (略) 機關飯堂食材供貨商比選報名表.docx
附件2: (略) (略) 機關飯堂食材配送比選登記提交資料一覽表.docx
附件5: (略) (略) 機關飯堂部分食材采購清單報價表.xlsx
(略) (略)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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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