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3月 (略) 對濰坊永昌(東埠)220千伏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0日(7個工作日)。
一、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二、聯系方式:
電話:0536-#;0536-#
電子信箱:*@*ttp://**
通訊地址: (略) (略) 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 (略)
郵編:#
三、公開內容
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審批時間 | 審批文號 |
1 | (略) (略) | 濰坊永昌(東埠)220千伏輸變電工程 | 202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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