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略) 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略) 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 (略) (略) 塑料包裝紙片加工生產遷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1、建設單位: (略) (略)
2、建設地點: (略) 龍湖區鷗汀街道舊地防汛路8號工業區廠房2~4樓
3、建設內容: (略) (略) 塑料包裝紙片加工生產遷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略) 龍湖區鷗汀街道舊地防汛路8號工業區廠房2~4樓。項目實際總投資為1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總占地面積7623.6m2,從事塑料包裝紙片生產,生產規模為PE墊片240t/a、PS壓敏墊片200t/a、紙墊片160t/a。
項目建設內容包括3層生產廠房,其中2樓設為原料及成品倉庫;3樓設有PE墊片生產車間、PS墊片沖片車間、物料儲存區,生產設備主要有4臺混料機、2臺攪拌機、1臺破碎機、3臺片材擠出機、2臺烘干箱、1臺沖片機和1臺空壓機;4樓設有分切及壓紋車間、復合及上膠車間、機械車間、物料儲存區,生產設備主要有3臺凹版印刷機、6臺復合機、3臺壓蓋機、3臺壓紋機、6臺分切機。配套的環保措施有:生產過程的工藝廢氣經收集后采取“氣旋塔+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高空排放;破碎攪拌產生的粉塵經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項目所在區域已接通污水管網,生活污水通過三級化糞池 (略) 政管網;危廢暫存在危廢間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拉運處置;降噪經距離衰減、墻體隔聲、合理布局等措施。項目員工為50人,不在廠內食宿。年工作天數為300天,日工作8小時。
4、環保設施:
①廢水:本項目運營期無生產廢水產生,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僅有員工生活污水產生及排放。項目所在區域屬汕頭龍珠水質凈化廠納污服務范圍,項目廠區污水經三級化糞池初 (略) 政下水道管網匯入汕頭龍珠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
②廢氣: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有機廢氣和破碎攪拌產生的粉塵。本項目廢氣治理措施為PE車間進行密閉并在擠出機四周設置塑料磁吸軟簾,上方設置集氣罩,將擠出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引進氣旋塔+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印刷復合及上膠工序所在車間進行密閉建設,通過排氣設施和風機將印刷復合及上膠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一并引進氣旋塔+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再通過離地面高度為20m的排氣筒排放。破碎攪拌產生的粉塵經除塵器收集后無組織排放。
③噪聲:本項目噪聲污染源大部分置于車間內,另外在生產廠房外設有1臺冷卻塔,冷卻塔運轉時也會產生較大的噪聲。本項目通過以下噪聲防治措施: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根據設備不同功能布局設備的位置,高噪聲設備布置遠離北面廠界(遠離北面溪西社區居民樓),項目各車間靠近北面區域不布置生產設備,起到隔聲作用;生產時關閉車間門窗;墻體隔聲,通過上述措施,營運期項目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
④固體廢物: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一般工業固廢(廢邊角料、原料包裝袋/箱、廢布袋及收集到的粉塵)、危險廢物(廢油墨、稀釋劑及膠粘劑包裝桶、含油墨雜質的廢有機溶劑、廢機油、廢抹布、廢活性炭)及員工生活垃圾。PE墊片產生的廢邊角料破碎后回用,其余外售;原料包裝袋/箱經收集后外售給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廢布袋定期更換,廢布袋和除塵器收集到的粉塵和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危險廢物,設置專門的危廢暫存間進行暫存,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5、公示內容:驗收報告(驗收報告表、驗收意見、其他事項說明),詳見附件。
6、公示時間:2024年1月18日-2024年2月20日
7、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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