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編號: | G2024-23 | 宗地總面積: | #.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壩陵街道何畈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綠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業(yè)用地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工業(yè)用地 | #.61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690.#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枺?/td> | #BA0009 | |||
起始價: | 690.#元 | 加價幅度: | #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5年04月15日 | 掛牌結束時間: | 2025年04月27日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到 (略) 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到 (略) 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略) 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04月24日 16時3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5年04月24日 17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略) (略)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G2024-23 號地塊:2025年04月15日 08時00分 至 2025年04月27日 09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G2024-23地塊相關情況如下: 1.地塊指標:(1)規(guī)劃指標。容積率不小于1.0,綠地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其他條件詳見《國有建設用地規(guī)劃條件》;(2)環(huán)保指標。空間準入標準:執(zhí)行“ 三線一單 ”相關標準要求;污染物排放標準:執(zhí)行《水、大氣、噪聲、固廢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環(huán)境質量管控標準:執(zhí)行《地表水、地下水、環(huán)境空氣等環(huán)境質量標準》;(3)能耗標準:不新增煤炭消耗;其他事項:具體執(zhí)行標準以環(huán)評報告為準;(4)投資強度:不低于#元/畝;(5)土地稅收:不低于#元/畝;(6)行業(yè)安全生產管控標準:新建項目須按要求完成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 2.上述土地成交后,競得人通過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原件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 (略) 人民政府簽訂《 (略) “標準地”使用協(xié)議》。 3.上述“標準地”的區(qū)域評價(環(huán)評、礦產壓覆、地震危評、地災危評、水評、洪水影響)已完成,競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須根據(jù)各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地塊評價(備案)手續(xù)。 4.受讓人應嚴格執(zhí)行上述土地的規(guī)劃條件,嚴格按照掛牌出讓公告確定的用途及產業(yè)建設合理利用土地、嚴格按照相關指標要求落實。并須承諾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并按《 (略) “標準地”使用協(xié)議》的約定辦理竣工核驗和達產復驗。 (四)上述公告土地范圍內,需對地上地下管線(包括但 (略) 政設施、 (略) 、通信、電力線等)改變現(xiàn)狀或進行遷移,由 (略) 相關部門負責。人防及防洪設施以及其他相關稅費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 (略) (略) 11號
聯(lián) 系 人:胡先生;王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717-#
開戶單位: (略) 自然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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