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環管影(增)〔2024〕119號
(略) :
你公司報送的《 (略) 年產模具100套、鋅鋁合金制品500噸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對《報告表》批復如下:
一、 (略) 年產模具100套、鋅鋁合金制品500噸遷建項 (略) 增城區石灘鎮麻車 (略) 25號。項目占地面積1087.5平方米,建筑面積2175平方米,主要采用熔化、壓鑄等工序將外購的鋅合金錠、鋁合金錠、模具半成品加工為模具和鋅鋁合金制品,年產模具100套、鋅鋁合金制品500噸。項目員工人數65人,均不在廠內食宿,全年工作254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
根據《報告表》的評價結論及其技術評估意見(穗環投咨字〔2024〕384號),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的前提下,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的評價結論。
二、在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營運期項目生活污水經預處理、研磨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 (略) (略) ,進入中心城區凈水廠處理。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噴淋水循環使用,定期更換。
(二)項目產生的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金屬熔化爐-感應電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顆粒物排放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0)中表A.1廠內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脫模廢氣(非*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非*烷總烴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20)中表A.1廠內非*烷總烴無組織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中的較嚴值。
金屬及其化合物廢氣(鉛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錫及其化合物、鈹及其化合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營運期項目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相應的2類標準。
(四)應對固體廢物實行分類收集、處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置應符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相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
(五)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工作,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提高環境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保障環境安全。
(六)該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VOCs0.0197噸/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替代為VOCs0.0394噸/年, (略) (略) 結構減排;化學需氧量0.0526噸/年,氨氮0.0002噸/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替代為化學需氧量0.1052噸/年,氨氮0.0004噸/年,來源于廣州增 (略) 結構減排。
(七)國家或地方對該項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標準新要求的,從其規定執行。
三、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如涉及規劃、土地利用、建設、水務、消防、安全等問題,按相關部門規定和意見執行。
五、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行政復 (略) 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窗口(地址: (略) 越 (略) 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略) 生態環境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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