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繳納:金額(略).00元,截止時間2025-04-09 17:00:00,按系統提示繳納。 二、保證內容: 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轉讓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未交納或者未全部交納保證金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中心扣除轉讓方與受讓方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被確認受讓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均未參與競價程序的; (3)受讓方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未將簽字蓋章的競得標的的結果通知單遞送至內蒙古產權 (略) 的; (4)被確定為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全部交易價款、服務費的; (5)受讓方受讓車輛后,未按照規定時間提供轉移登記證明的。 處置方式: (1)意向受 (略) 絡競價程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待繳納服務費及除保證金外的剩余價款后,保證金轉為等額交易價款。 (2)未能確定為受讓方的,在網絡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中心按照受讓方報名時預留賬戶信息,無息退還保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