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標人:
現對“S516松潘縣川主寺至九寨黃龍機場段改建工程(項目名稱)/標段施工監理”招標文件進行補遺,根據招標文件的約定,本補遺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一、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中2.2.4(2)主要人員“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修改為:
2.2.4(2) | 主要人員 | 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 30分 | 滿足附錄4要求得20分;項目總監擔任過1條二級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擴)建公路工程監理項目總監或副總監職務(項目總監業績年限不作要求),在交通運輸部“全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中登記在投標人單位加5分(須提供全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查詢網頁截圖,且中標單位為投標人單位),具有交通運輸工程一級造價師資格證書加3分,具有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加2分,(以上資格證書均須注冊在本單位)本項最高得30分。 |
二、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和開標截止時間不變。
招標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松潘公路管理分局
招標代理機構: (略)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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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