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鄭州# (略) 的委托,河南省糧 (略) 場有限公司(以 (略) 場)將于2025年4月8日舉行河南省貿易糧競價采購交易會。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內容
委托單位 | 交易時間 | 交易品種及年限 | 產地 | 糧食數量(噸) | 起報價(元) |
鄭州# (略) | 2025年4月8日 上午10:00 | 2024年小麥 | 河南 | 1920 | 2430 |
附加說明:
1、質量標準:具體質量要求詳見交易清單,紅小麥拒收;
2、采購糧食為交易清單要求產地的2024年產小麥,價格類型為凈糧到站買方火車板價,計量以買方地磅計量稱為準,卸車由賣方負責;
3、競得方在糧食采購過程中,必須確保所銷售的糧食符合采購標準,嚴禁出現“轉圈糧”、以陳頂新、新陳互混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若競得方違反此要求,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4、交易成交后,到站小麥的質量指標經檢驗達到交易清單所列的拒收標準,買方有權拒收。
(二)交易資格
國內具有糧油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參加交易。 (略) 會員須在年審有效期內,非會員企業可 (略) 場聯系辦理入會。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 (略) 上公開競價交易方式進行,對委托標的依次按交易節進行交易。請會員通過國家糧食交 (略) (http://**.cn)登錄“國家糧食電子交易中心→交易→河南物流→選擇本次交易會”參與交易。
本場次交易會相關標的如果出現流標,將根據委托方的要求,擇機組織再次交易,具體交易時間將另行發布交易公
告,請有意向的單位隨時關注當期交易公告相關信息和交易清單。
委托標的依次按交易節進行交易,每個交易節預設交易時間60秒。每筆交易從起拍價格(底價)開始報價,按每噸2元或2元的整數倍的梯度向下遞減報價。報價后,在30秒內如無其他會員以更低的價格應價,則該應價會員為該標的實際成交方,該應價為標的成交價。
二、交易須知
有意向參與交易的會員須在競價交易前,提前 (略) 況、交貨條件,自主確定是否參與交易,并承擔交易后相 (略) 場風險。買方應如實告知有意向參與交易的會員實際收貨地點 (略) 狀況及車輛載重要求等情況。
三、保證金及手續費
本次交易活動由買賣雙方 (略) (略) 場化交易,參與交易的 (略) 場價格波動情況,理性參與競價交易,買賣雙方均須在競價交易會前,至少提前1-2個工作日(16點前)根據擬交易糧食數量, (略) 場指定的銀行賬戶預交保證金50元/噸(交易保證金10元/噸,履約保證金40元/噸),確保有足額的保證金進行交易。成交后保證金按照《民法典》定金 (略) 理,雙方按簽訂的《糧食競價交易購銷合同》承擔相關風險,買方應提前做好資金籌措,及時匯入貨款, (略) 明確用于具體合同的結算。匯款時務必使 (略) 注冊時關聯的綁定賬戶,否則資金不能實時到賬。匯款后應及時 (略) 客戶端查詢資金到賬情況。
成交后, (略) 場按成交總金額的1‰向競得方收取交易手續費,手續費從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
(略) 場賬戶為:
賬 戶:河南省糧 (略) 場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略) 支行
賬 號: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四、合同簽訂
競價采購交易達成后,成交的買賣雙方須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交易系統線上簽訂電子交易合同,否則視為拒簽約方違約,按照交易細則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執行。
五、交割與結算
(一)合同履約期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賣方會員須提前與買方會員溝通確定交貨時間和交貨計劃,在履約期結束前將全部貨物一次性或分批次送至買方會員收貨地點。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交割期的,需與交易對方協商,經對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產生的費用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二)根據交貨計劃,在合同成交后,買方需將全額貨款分批或一次 (略) 場指定收款賬戶,并在交易系統內申請開具《入庫通知單》,賣方會員根據《入庫通知單》交貨,交貨驗收合格,賣方嚴格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及時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雙方簽署《驗收確認單》, (略) 場憑每批次雙方簽署的《驗收確認單》,兩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撥付給賣方, (略) 場在收到買賣雙方的退款申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保證金退還給買賣雙方。買賣雙方如出現違約情況, (略) 場將根據《貿易糧交易細則》和《交易合同》執行。
六、聯系方式
交 易:0371-# 交 割:0371-#
結 算:0371-#
七、其它
未盡事宜,以交易當日成交的《糧食競價交易購銷合同》《貿易糧交易細則》為準。
河南省糧 (略) 場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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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