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現將《陶氏化學(四川)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地塊概況
陶氏化學(四川)有限公司地塊位于四川彭山經 (略) 產業大道16號,主要從事#烯酸系乳液研發、生產和銷售,地塊中心經緯度為東經103°47′50.176″、北緯30°11′53.408″,總用地面積約160.49畝(#.93m2)。
該調查地塊位于成眉石化 (略) ,2016年以前,地塊主要為農用地和居住用地,2016年起,調查地塊及周邊#續建立起工業、企業。根據川(2022) (略) 不動產權第#號可知,該調查地塊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2016年陶氏化學(四川)有限公司在該地塊建設#噸/年#烯酸系乳液項目,2018年竣工投入生產使用。該項目建設有#烯酸系乳液裝置生產線及高壓水沖洗裝置和低揮發#烯酸系乳液氣提裝置生產線,項目年產#烯酸系乳液#噸,其中低揮發性#烯酸系乳液達到年產#噸的生產能力。
陶氏化學(四川)有限公司于2023年停止生產,截至目前,廠區所有建、構筑物、罐區,池體、管線、溝渠均已拆除已經全部拆除,地塊內建 (略) (略) 置,地塊按要求進行了回填及場地平整。
二、調查結論
通過對該調查地塊內企業生產工藝、生產歷史、污染物的 (略) 理方式等相關資料分析及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綜合分析污染源分布、污染物類型、污染物遷移途徑等,根據地塊歷史階段各生產單元設置18 (略) 域的土壤采樣點,其中包括:原料倉庫、 (略) 、 (略) 、氣 (略) 、1#成品倉庫、原料卸料站、 (略) 、熱氧化爐單元、 (略) 理區、污泥壓濾站、化驗樓(原控制樓)、維修車間、2#成品倉庫、危險廢物暫存間、緊急消防事故池、 (略) 理生化池、健身房(原化驗樓)、一般固 (略) 。
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共布設22個土壤點位(包括18 (略) 域柱狀樣采樣點、3個 (略) 域表層樣采樣點和1個清潔對照采樣點),10個地下水監測井(包含調查地塊外1口已有清潔對照監測井、調查地塊內4口已有監測井和5口新建監測井),分別采集了回填土層、原土層土壤樣品,地下水樣品。本次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共采集93套土壤樣,采集平行樣10組;采集10組地下水樣品,采集平行樣1組。
土壤檢測項目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的45項基本項*+特征污染物(pH、銀、#酮、#腈、氟化物、#烯腈、鄰苯二#酸二#酯、石油烴(C10-C40)),共計53項。地下水檢測項目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常規指標35項(不含微生物指標和放射性指標)*+特征污染物(鎳、銀、總磷、苯#烯、#烯酰胺、二#苯、氯#烯、#烯腈、萘、苯并[a]芘、石油類、苯胺、#酮、鄰苯二#酸二#酯、#腈),共計50項。
本次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對地塊內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地下水均進行了采樣分析,反映了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的環境質量狀況。根據檢測結果,得到如下結論:
1、土壤
地塊內22個土壤點位各樣品pH值范圍在6.52-8.48,相比較土壤對照點pH值7.88,可以推斷出地塊內土壤呈中-堿性,與該調查地塊所在成眉 (略) 整體土壤呈中-堿性是相一致的;地塊內22個土壤點位各樣品重金屬含量中均未超過建設用地第二類風險篩選值;地塊內22個土壤點位各樣品有機物含量均未超過建設用地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地塊內22個土壤點位各樣品特征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建設用地第二類風險篩選值。
2、地下水
由于原生地質情況,本區域鐵錳背景值超標,地下水D4點位(地塊內東北側現有的地下水監測井)所測指標錳、D5點位(原 (略) )所測指標鐵和錳、D7點位(原 (略) 理區)所測指標鐵和錳、D9點位( (略) 理生化池)所測指標錳的檢測結果不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表1中的Ⅳ類標準限值,以上點位的其余指標檢測結果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表1和表2中的Ⅳ類標準限值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Ⅳ類限值。
同時根據《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專家評審指南(修訂版)》(川環辦函[2022]443號):“地塊范圍內地下水超標因子為地塊特征污染物且屬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中指標的,該地塊需納入污染地塊”。本項目地下水超標因子鐵不屬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中的指標,本項目無錳的污染途徑,錳不作為特征污染物,地下水鐵、錳超標屬于原生水文地質原因,故本地塊不納入污染地塊,無需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根據國家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文件中關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程序的要求,陶氏化學(四川)有限公司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存在污染源,按程序要求應開展第二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第二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采樣分析結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樣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全部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及其他地方管控標準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中除當地特殊地質原因造成的鐵錳超標情況(非企業生產活動所致)外,其余各污染物監測結果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IV類標準限值,第二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再進行第三階段場地詳細調查工作,地塊相關調查工作就此結束。
三、土地使用權人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陶氏化學(四川)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四川彭山經 (略) 產業大道16號
聯系電話:#
四、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
四川鑫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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