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重慶市九龍坡區二郎街道等區域停車位(共計952個)10年經營權出讓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2465.68 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3-20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3-26 |
標的 (略) | (略) > (略) > (略) | 資產類別 | 經營權 |
標的名稱 | 重慶市九龍坡區二郎街道等區域停車位(共計952個)10年經營權出讓 | ||
轉讓底價 | 2465.68 萬元 | ||
經營權類型 | 停車位經營權 | 經營權證照號 | - |
經營項目所在地 | (略) (略) (詳見出讓附表) | 經營權有效期限 | 10年 |
經營權經營范圍 | 詳見評估報告及附表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胡會超 | 聯系電話 | * |
周邊配套情況 | - | 公共交通設施情況 | - |
轉讓方名稱 | (略) (略) (略) | |||
行為批準機構 | (略) (略) 人民政府 | |||
評估備案機構 | (略) (略)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本項目為整體出讓,出讓明細詳見出讓附表。 2、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 (略) 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元)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3、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出讓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 (略) 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4、為保護出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出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出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出讓合同生效且結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項(含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及交易價款)后,可憑出讓合同、交易價款結算憑據到重慶聯交所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由重慶 (略) 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還。 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自身及法定代表人為非失信被執行人(即有關主體未列入中國執行 (略) http://**“失信被執行人”。若后續發現該承諾失實,出讓方有權終結本次交易,并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6、意向受讓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后決定是否受讓,并按照國家規定和出讓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出讓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受讓、拒簽出讓合同或拒付交易價款。 7、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同時,受讓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 (略) 政設施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且必須遵循主管相關部門的規定和監督管理,其余要求須按照出讓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8、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務費至聯交所指定賬戶。受讓方須在出讓合同簽訂生效后20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交易價款至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出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 (略) 置。 9、交易價款由出讓方出具非稅專用收據。 10、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出讓方負責,標的移交后產生的一切費用(含標的現場的施工、充電樁設置、維護、保養、裝修、裝卸、搬遷、運輸、使用及在標的所在場地內產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由受讓方自行負責(需出讓方名義繳納的以出讓方名義繳納)。 11、除第10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出讓方、受讓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交易服 (略) 絡競價方案。 12、交易雙方簽訂經營權出讓合同后,出讓方在20個工作日內將出讓標的的經營權移交給受讓方管理。 13、本標的資料僅供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參考,重慶聯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14、備查資料:評估報告、經營權出讓附表。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0.0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略) 聯合產權交易所九龍坡分中心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曾老師 | 聯系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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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